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落实“两个责任” 持续改进作风

13.03.2015  11:42

从3月10日在昆明举行的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去年以来,全省财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转作风、纠“四风”,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强化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去年,省财政厅党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依法理财、清正理财,着力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正风肃纪,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建立了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去年共组织明察暗访5次,查处了1名副处级干部,建立了全省财政系统作风建设月报制度。同时,不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在组织的15期财政干部培训中,每期都安排相应的廉政专题讲座。与上年相比,厅机关会议费支出下降30.8%,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38.63%,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下降30.92%,公务用车购置费下降84.65%、运行维护费下降3.55%,培训经费支出下降22.65%。

今年,省财政厅党组将深入推进财政改革,通过理清权力清单、进一步简政放权、健全完善财政内控机制、加大财政公开力度,加强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办法,把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的重中之重,同时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责办法,规范问责程序,加大问责力度,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形成案件和滋生歪风邪气的,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