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财政部2013年度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名列西部省市第1位

24.10.2014  09:53

      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进一步强化县级财政管理,保障各项民生政策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4年,财政部对全国31个省(区、市)的1974个县(市、旗)开展了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评价内容为规范预算编制、优化收支结构、盘活资金存量、加强债务管理和控制财政供养人员五个方面。

根据评价结果,我省有13个县进入全国前200名,在西部12个省(区、市)中,我省与四川省并列第1位;在全国31个(区、市),我省与四川省并列第4位。

为了引导各地加强财政管理工作,省财政厅及时通报财政部评价结果,并进一步完善了省对县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评价办法,加强对县财政的激励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