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财政局规范“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

07.01.2015  20:03

为深入推进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昆明市财政局出台了《市级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落实公开责任,切实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专人负责。 要求各部门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公开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研究制定具体的公开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细化公开内容,采取切实有效的公开方式,及时公开有关信息。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公开。 要求各部门建立健全预算信息披露制度、内部审批制度,落实审查责任,细化审查流程;强化公开责任制度,制订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落实责任,加强考核,确保本部门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完善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中的涉密信息,并注意公开信息的完整性。

      三是强化管理,夯实基础。 要求各部门作为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强化控制手段,完善部门内部经费支出审批及控制制度,严格审核各项经费支出;认真清理本部门各项经费收支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特别是对近几年的预决算数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审核,确保公开的决算和预算数据对应衔接。

      四是沟通协调,积极稳妥。 要求各部门建立健全“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人大、政府督查室、财政、审计、监察、政府新闻办公室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稳妥地推进本部门“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公开的信息做到真实易懂,方便公众监督;向社会公布问询电话,落实专人负责答疑解惑工作;信息公开后,关注社会反响,及时收集、了解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纳合理建议,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五是加强宣传,争取主动。 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社会关注度较高,在数据公开之前,要求各部门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预决算变动较大的事项,主动做好社会公众的解释说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