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昌宁县财政局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检查

30.06.2015  13:32


一是及时明确专项检查任务目标。在国家、省、市视频会议一结束,昌宁县按照各级政府涉农资金专项整治的要求,坚持摸清底数和查找问题同步进行的工作目标;及时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资金使用、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和补偿、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认真摸清全县涉农资金性质、规模,梳理资金去向,认真查找涉农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是及时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制定下发了《昌宁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的昌宁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局、审计局四个部门牵头,实行以涉农部门分口把关,县级部门负责,乡镇层层落实等方式开展工作,公开县级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电子邮箱、办公电话及有关检查组人员联系电话,力求自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及时统一检查口径。明确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必须对近两年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进行全面检查,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资金规模较大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整治,采取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做到涉农资金检查全覆盖。

四是及时明确整治范围。此次涉农资金整治范围是2013、2014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使用管理情况。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事项,认真核实,严肃追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财政厅 发布人:覃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