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龙陵县财政局“四个到位”贯彻落实新《预算法》

17.02.2015  10:15

一是宣传到位,形成共识。主动走访预算单位,就新《预算法》重点内容与预算单位做好沟通宣传,使全县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新预算法的重要意义,树立学法遵法用法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在财政系统内部结合工作实际,专门组织集中学习新《预算法》原文、利用黑板报分期刊登,并分股、室、所深入开展讨论,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新预算法精神,切实增强预算法治意识。

      二是培训到位,把握重点。针对新《预算法》修改内容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特点,县财政局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培训方案,从县、乡(镇)财政系统人员和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两个层面入手,以修改要点、新旧对比、实施方法、操作步骤为重点,对新《预算法》作全方位解读,为全面实施新《预算法》夯实基础。

      三是落实到位,注重衔接。结合2015年预算编制,围绕全口径预算、财政信息公开、地方债务管理、中期预算管理、重点支出与财政收支增幅脱钩等重点,制定并落实县、乡(镇)两级预算管理措施,并与当前正在推进的财政各项管理改革相衔接,切实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四是结合到位,协调推进财税改革。将学习新预算法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相结合,把新预算法中关于政府预算体系、政府预算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转移支付制度等内容的修订,与财税体制改革方案的基本精神相结合,相互协调,同步推进,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完善财政运行机制,为依法理财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财政厅 发布人:覃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