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14.10.2015  13:35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通知》要求,省财政厅及时印发了《云南省财政厅转发中共云南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通知》,要求各州(市)财政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单位进一步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按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强化责任,严格督查、跟踪问效的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同时,省财政厅还及时转发了《中共云南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关于印发重点法律法规宣传目录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季度报表的通知》,要求各州(市)财政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认真填报“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季度报表。宣传目录和季度报表是省财政厅“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具体要求,宣传目录帮助和提示省财政厅执法需要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季度报表是省财政厅作为执法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季度工作体现,并将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