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公示吓怂“巨腐小官”的尴尬
原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科级干部黄华辉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涉案金额高达8900多万元。知情者称,黄华辉之前在土地开发中心做副部长,去年夏天将被提拔为副处长,但他并不愿意,提出辞职,原因正是惧怕因升职需公示财产,败露此前的贪腐。(1月6日《南方都市报》)
如果这个故事是确实的,那也是真的醉了。一名科级干部变成副处级,能够升官发达,看起来是多么荣耀的一桩美事,当事人却自愿挂冠而去,官职升迁难道不是梦寐以求的吗?居然有人提出了辞职,而请辞的原因居然是惧怕财产公示,让人不禁想问,是“巨腐小官”太心虚,还是财产公示制度的威力真有效?
同样是科级干部,有的“巨腐小官”家中搜出现金1.2亿元、黄金37公斤、房产手续68套,也有的涉案金额高达8900多万元,只能说明市井百姓中流传的一句俗语说得一点不错,“别把豆包不当干粮,别把村长不当干部”。问题是,“巨腐小官”之所以贪腐一直能够稳稳的,不是他们的手段多高明,主因还是财产公示制度有死角。
去年,在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刊登的三中全会《决定》解读文章里指出,“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因此,在社会上出现了一些相关的讨论,有的观点认为,“新提任领导干部先行”,可以让官员财产公开的制度先运作起来,以此为领导干部财产公开破题。
然而,在有的“巨腐小官”看来,只要是为了自保的话,他们会宁愿不要那顶大大的乌纱帽,也要钻制度的空子,来考虑如何安全下车不被抓,在他们的心里,与到手的金银财宝相比,官职也是浮云。财产公示制度中某些窍门,“巨腐小官”早就吃透,甚至了然于胸,升官发财的鱼和熊掌,只要其中一样,不也很合算。
应该看到,财产公示制度的确起到了正面的作用,不然,“巨腐小官”也不会被遏阻了,在制度面前,他们会自己主动自觉地抱头鼠窜。只是,财产公示制度在常态下对于各级官员的警示意义,真的还有待深化。财产公示的制度,本来是一项套在官员头上的紧箍咒,“巨腐小官”不升官的时候想不到财产公示的制约,即使升官之后,也大多可以躲过财产公示的照妖镜,充分显示了当下实行的财产公示制度还有执行面的不足,这也是制度的尴尬。
由此可见,财产公示制度不能成为官员升迁背书的工具,一定要从制度设计的初衷来完善。也就是说,财产公示制度,不能只是吓怂那些一手捞钱一手抓官帽的干部,只有让财产公示制度的威力无处不在,才能成为治理“小官巨腐”的撒手锏,使得官员清廉从政没有二心。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