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能办加油卡”诈骗近百万元 男子或将被判10年以上刑期

02.05.2015  22:00

谎称能内部办优惠油卡、租便宜的冷库、为孩子转学,昆明一名年轻男子普某一年多来年诈骗了90多万元。4月30日,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涉嫌诈骗罪案。公诉机关认为,普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诈骗数额巨大,建议量刑10年以上13年以下,此案未当庭宣判。

29岁的普某是昆明人,坐在被告席上普某一直低着头,他说自己本来是某派出所的联防人员,几年前他借钱给人放高利贷,但借款人携款跑了,不仅没赚到钱,反而还欠下了一身债。

公诉机关认为,普某虚构事实,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虽其具有自首情节,但诈骗数额巨大,建议法庭判处普某10年以上1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记者 林舒佳 实习生 李秋霞(都市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