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合管办约谈部分州市合管办和省级定点医疗机构

22.04.2015  09:31

      针对2014年我省针对部分州(市)所辖县(市、区)新农合基金使用较快,以及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率不高等问题,2015年4月8日,省合管办对部分州(市)和省级定点医院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

      约谈对象根据新农合基金管理和运行情况、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新农合政策制度情况、做好参合群众医疗服务情况等约谈内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汇报了有关工作情况,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做好有关工作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和要求。

      根据约谈情况,省合管办认为目前各地对新农合资金管理都十分重视,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实现了新农合基金总体运行平稳。但是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合保障水平提升,参合群众负担能力和对优质医疗服务需求也明显提高,加之我省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较弱、医疗机构逐利性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导致患者上流比例、医疗费用增幅明显,加大了新农合基金支出压力,对新农合基金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进一步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大支付方式改革力度和范围,支持“医联体”等改革,积极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控外流、挤水分、严监管、提效益,实现参合群众合理就医流向,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充分放大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益,保障基金运行安全。

      省合管办要求,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要牢固树立“一切为患者服务”的理念,贯彻落实新农合有关政策和要求,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尤其是实行病种定额包干的重大疾病,事关民生和社会影响,更加要严格按照政策方案,在保证治疗质量的基础上控制费用,积极做好救治和即时结报工作,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下一步,省级将进一步健全制度,严格管理,建立定期长效的考评机制,对不符合条件和工作开展滞后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将暂停或取消定点资格。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卫生厅 发布人:53000002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