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最该是孩子们的“保姆司机”

14.04.2016  10:59

杨某开面包车送孩子们上学时被查。记者崔敏/摄

    昨日上午,施甸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严重超员危险驾驶案件:女司机杨某因严重超过额定载客人数137.5%,被施甸县法院当庭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孩子的安全容不得丝毫的侥幸,在大多数校车事故往往是由车辆超载引起的情况下,杜绝超载现象,应是法律努力的方向。

    过去,校车超载只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约束下的交通违法行为。《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校车严重超载已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犯罪行为。因此,不管背后有着怎样的原因,既然严重超载属实,给予女司机杨某相应的法律处罚,无可非议。

    唯一让人喟叹的是:究竟谁最该是孩子们的“保姆司机”?其实5年来,杨某一直很好地肩负着“保姆司机”这个角色,勤勤恳恳地接送孩子,赢得了家长们的信任。但由于各方面原因,将几十名孩子的安全责任全部寄托在个人身上,注定不靠谱。这种呵护,反而是种伤害。就说这次超载,初衷是为了不让孩子们受冻,但也确实隐含着把孩子推向深渊的风险,谁敢打包票保证孩子的安全呢?

    理想中的情景自然是孩子们每天开开心心上学,然后安安全全回家。但现实总是那么的残酷。哪怕“夺命校车”事故频发,哪怕已有血的代价,哪怕已经有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诸多孩子的上学路途,依旧崎岖而坎坷。

    无法让每一个孩子安全地上下学,我们整个社会当然都有责任,但这种宽泛的道德诘问根本无助于现实问题的纾解,因此最想问的是:当孩子们在寒风瑟瑟中、淋着雨没有车坐的时候,当孩子们挤在狭窄的车内,而车行驶在湿漉漉的路上的时候,以公共责任为本位的政府,是不是最该惭愧、最该揪心?

    问责“保姆司机”只是起点,最关键的是要解决校车问题,解决孩子上学的安全问题,由政府承担起“保姆司机”的责任。不然,结果难免就是“保姆司机”在法院哭着,孩子们则在路上冻着,下一个“保姆司机”正在孕育中,然后循环往复。(春城晚报 评论员刘孙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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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瑞婷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