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利益诱惑 云南边境“蛇头”非法运送偷渡客
日常检查
从缅警移交到中国警方的犯罪嫌疑人
在云南省曲折的边境线上,非法偷越国(边)境的现象由来已久,而随着经济发展、人们观念的变化,偷渡现象日趋严重,打击力度也日益加大。除了出于各种理由偷越国(边)境的偷渡客,在这一链条上,还捆绑着各类运输者。其中,最重要的莫过于组织人员运送偷渡客从中获利的“蛇头”。面临极具诱惑力的经济利益,一些蛇头千方百计地运送着偷渡客,而一些蛇头则因为内心不安,选择洗手不干。
人物故事
陈海(化名) 身份:曾经的蛇头
曾经风光一时,最终洗手不干
这么多年,我再也不敢去瑞丽
陈海白天工作,晚上在家听音乐看电视。除了每天回家都要烧香,他看起来和任何一个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但不为人知的是,10多年前,他曾是瑞丽边境线上颇有名气的“蛇头”,最“风光”的时候,手下管理着近百人,专门为在缅甸木姐的赌场输送客人。而他,也曾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电视剧里的场景在我的生活中真实存在,现在想来都还像做梦一样。”陈海颇有口才,普通话也不错,这让他在行内很受欢迎,“因为和外地人打交道要方便一点,一些本地人普通话讲不好,就不好沟通。”
第一次去瑞丽,陈海怀着对边境的憧憬到了木姐,“和几个朋友被人忽悠,一人掏了50元钱请人把我们带过去,那时连铁丝网都没有。”在那里,他遇到一位脸熟的老板,“他说我住的房子太差了,给我开了宾馆,还买了手机、衣服、鞋子,带我玩,把我当朋友一样,但后来回想,其实是在忽悠我。”用陈海的说法是:“上了贼船”。
老板是赌场股东,让陈海挑大梁,负责运送偷渡者,管理近百人。这是一个分工明确的严密组织——有人负责在网络上招揽全国各地的赌客,有人负责通道安全,陈海麾下,是一支专门负责运输客人的团队。“分了小组,每组10人左右,一共有七八十人。”
“一天差不多要接二三十个人过去。”陈海说,为此,老板曾给他配备了保安。而他马不停蹄地从瑞丽接到客人,将他们送到边境线姐告的铁丝网处,“几乎每个赌场都有人望风,如果有人来查,就换地方。”陈海说,他送去的客人里有各种各样的人,而他们的“经济实力”都还不错—— 一位“南京官员”,两小时输了84万元,另一位“北京公职人员”,1小时输掉60多万元。
因为陈海团队的“业绩”,很快让老板成为赌场最大股东。老板承诺,陈海可从过手的赌客身上提成10%。虽然很多时候拿到手的提成只有5%,但这样干了40天,陈海就拿到了十余万元。他手下的人干得好,也可以从每1万元里抽成200元。“干这一行的,基本上一年至少收入100多万元,很多人都买了好几套房子。”
尽管如此,陈海还是萌生了退意。“十几万元看着多,但想想被我坑害的人输了多少钱,我于心不忍。”陈海说,入手的十几万元,是他送去的赌客赌输的五六百万元换来的。“一个湖北来的30多岁女子,长得很漂亮身材也很好,输光十几万元后,被迫‘赌债肉偿’。”尽管这名女子并非经他手去的赌场,但陈海却很难受,“她精神受了刺激,后来就失踪了。”这样的事,陈海听了不少。“我不敢给赌场说我不干,只得找机会逃跑。”陈海说,这么多年,他再也不敢去瑞丽。
岩山(化名) 身份:黑司机
其实我没恶意,只想多赚点钱
女儿2岁了,花钱的地方很多
8月27日晚11时,西双版纳打洛镇。趁着天黑,岩山骑着摩托车载了两名客人,在小路上穿梭,准备偷渡到缅甸。如果运气好,回来的路上他还能再接一单活。然而,还未越境,他就被早已盯守的边防战士截住。
“拉客半年多,赚了2万块。”做笔录时,1988年出生的岩山说。其实,早在今年6月,他已被抓、批评教育了一回。岩山的哥哥则在今年7月,同样因做“黑司机”被拘留。
问及为何违法,岩山坦言,为了钱:“家里割胶赚不到什么钱,女儿2岁了,要花钱的地方很多。”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当地边民选择拉黑活运送偷渡者,主要是因为来钱快又清闲。“黑司机”们一个月可以挣6000元甚至更多,“有时候一天就能挣1000多元。”
勐海边防大队大队长戚祥生说,在云南边境线上,活跃着不少“黑司机”“黑导游”等为偷渡活动提供便利的违法犯罪人员。以打洛边境为例,因临近缅甸掸邦第四特区,这一地区居民与境内边民间来往密切,互有通婚。也就是这样特殊的原因,加之36公里的边境线没有天然屏障,给许多不法分子提供了组织偷渡的便利。长期以来,包括境内和境外的一些边民、外来无业游民频繁地从事偷渡边境业务。“他们非常熟悉边境线上的地形,多半都是单打独斗,只需备一辆摩托车,就可以带人进出,每人收取10元~100元不等的费用。”
春城晚报记者亲身体验过打洛的边境线,其中3公里多拦有铁丝网,但铁丝网随时会遭破坏。“要让10多公里陆地边境随时保证不被偷渡,十分困难。所以孳生部分人长期、经常、专门从事偷渡。”知情人士称,边境线上的“黑司机”有3种类型:“第一种是专门跑赌场的,人数不多但挣钱多。第二种是专门接送务工人员的,“有老板在缅甸开矿或拉木材出来,这伙人最少,就两三个,都是开轿车。第三种人数最多,他们大多“接散客,基本没什么恶意目的,纯粹是为了生活。”
对于第三种人,戚祥生说,这部分人不属于什么组织,也不是专门从事犯罪,很多是当地老百姓农闲时兼职做点“黑摩的”生意,赚点外快,这部分人因为性质不严重,只受行政处罚。
在普洱的边境一带,一些黑车司机告诉记者,过去以为将这些人运到边境线上最多是非法拉客,没想到竟然成为跨国偷运的一个环节,想想都后怕。
景柱、月红(均为化名) 身份:黑导游
挂靠境内旅行社,谎称是导游
提供一条龙服务运送游客出境
今年8月5日,德宏边防支队专案组破获一起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瑞丽籍“黑导游”1人、瑞丽籍“黑出租”2人、缅籍“黑导游”1人),几人已被刑事拘留;查处偷渡违法嫌疑人22人(含7名未成年人),成功打掉一个长期盘踞瑞丽边境一线,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团伙。
8月5日上午,景柱、月红(在逃)两人以导游名义通过推介、拉拢等方式,以每人280元的报酬,招揽了22名外地游客,承诺可组织他们到缅甸旅游。随后,两人联系了中间人“阿强”(在逃)安排出境事宜。“阿强”随即包租了蒋某凌、赧某伟的面包车,将游客运送至景坎渡口后,联系缅籍“黑导游”祁某租,用缅籍“黑摆渡”船只,到景坎渡口接运引带22名游客偷渡出境旅游。
据德宏边防支队相关人员介绍,景柱、月红系夫妻,居住在瑞丽市,系挂靠瑞丽市八达旅行社的“黑导游”。当晚,专案组在瑞丽市八达旅行社办公室将犯罪嫌疑人景柱抓捕归案。月红、“阿强”两人正在追捕中。
其实,在陈海拒绝继续做蛇头后,几年前他在临沧南伞干起了“黑导游”,一直干到半年前。朋友介绍他的第一单活,是送一位中年男子到中缅边境的山上。“当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因为我知道即使我不送,别人也会送。”
与“蛇头”相比,陈海显然更能理解“黑导游”的“内涵”——“游客到了边境都会产生好奇心,想过去看看对面是怎么回事,当年我也是这样。”
做“黑导游”的陈海,通常会收取每人大约200元的费用。他习惯走更安全的路——带着游客从老乡家后门穿过,给老乡一定的人头费,出门进入竹林时,会叮嘱客人务必距离他3米远。通常不到10分钟便可顺利偷渡出境。而此时,在国门外的杨龙寨,早有陈海预订的车辆等着接送客人。他们的目的地,一般都是缅甸老街。
“我习惯给客人讲各种事,包括一些建筑物的来历。”陈海说,老街的赌场极负盛誉,看着门口持枪的保安,赌场内遍布的摄像头,游客常感到紧张又刺激。“我会带他们走一圈,但不会怂恿他们上场参与,即使有人玩,输个一两千元我就让他们走了。”
除了像陈海这样自封的伪导游外,还有挂靠在旅行社下的“黑导游”,他们利用身份便利及游客心理,在边境线上进行运输偷渡客的违法犯罪行为。
罪与罚
组织60余边民入境
他获刑10年
“爸爸,你为什么不回家,你什么时候回家?”8月28日上午,打洛边防派出所,看着张强(化名)被拷住,5岁的女儿流着泪问。“爸爸没事,就是拉人了,爸爸不是坏人。”张强解释。
20岁的小玉也忍耐不住,早上,她流着泪看着父亲被边防战士带走,“我爸爸是不是带了毒品,我听人说他只是拉人了,如果只是这样,为什么还不放了他?”她拨通了记者的电话,试图了解实情。
尽管组织偷渡而判刑的案例近年来不少,但不少边民仍然不知道“带人过去”的严重性。“我初二都没读完,只知道拉人这个事情不好,但不知道会这样严重。”张强苦着脸说。这也正是大多数人的心理。
戚祥生说,很多边民没有法律意识,认为带个人越境只是件稀松平常的事。尤其是单兵作战的“黑摩的”,骑摩托三五分钟就过去了。境外边民也有从事这类活动的,“边境小路便道非常多,我们警力不够,无法24小时守着”。
云南正在加大对偷越国境线的打击力度,而运输组织者也面临着法律的惩处——
记者从云南金平县检察院了解到,从2012年至今,组织、运送边民偷越国境被判刑的人有9名,有我国公民也有境外边民。而据金平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尹云辉介绍,2012年,就有这样一个案件:当年2月至6月期间,郑某某单独或者伙同境外李某某等人,先后组织60余名边民从金平县金河镇亚拉寨村委会热水塘界河非法进入中国境内,其中,李某某参与组织两次共12人,而后由郑某某带至山东省平度市崔家集镇“振兴”砖厂打工。后经红河州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郑某某、李某某行为均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郑某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7年,处罚金5000元,刑满释放后驱逐出境。
2014年12月20日上午,徐某某驾驶轿车从金平县城出发到曲靖市麒麟区,于12月21日凌晨1时,从一贵州籍男子车上接到9人并运送至金平县金河镇热水塘边境线上,交给一境外男子偷越国境线。当晚,徐某某再到曲靖,从蒋某某车上将10人接到自己车上,之后被警方查获。经审讯,徐某某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协助警方在金平县金河镇热水塘,将前来接应偷渡人员的邓某某等3人抓获。金平县法院以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邓某某等3人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
对话“蛇头”
我每天都在烧香
赎自己的罪
记者(以下简称记):当时为什么选择做蛇头,你知道违法吗?
陈海(以下简称陈):说实话是为了钱,也为了朋友。当时年轻胆子也大,被忽悠进去了,现在我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记:这段经历有没有让你印象特别深的事?
陈:很多女人因为输钱被迫卖淫,还有人因为输光了跳楼、精神异常都有。有个40岁左右的老板,输了3万又签了18万元的单(即在赌场借了18万的筹码),最后全输光,让他给家里人打电话筹钱,好像没筹到,被赌场关在3楼,还打瘸了一条腿。结果一天晚上他把窗帘撕烂,结成绳子,从3楼逃生出去,赌场保安都没找到,算是幸运的,但这种事情太少了。
记:曾决定不干,为什么后来又做“黑导游”?
陈:有些东西是生活所迫。我想过离开,但离不开。
记:做“黑导游”收入怎么样?
陈:这个不一定,时多时少,有时候50元也就送了。最多的一次,我不知道客人要赌博,还给他垫付了300元,后来他给了我3100元,说在赌场赢了30多万元。
记:为什么后来又不做“导游”了?
陈:还是觉得危险。我现在有吃的有住的,不想贪心。你没去过我家不知道,我每天都在烧香,赎自己的罪。我现在的生活很充实,最主要是心里踏实。
记:你觉得怎样才能控制偷越国境线的势头?
陈:一些是纯粹探亲访友的村民,走国门可能时间地点不符合,对这一类人应该考虑如果给予政策上的方便,因为这个想要堵是很难堵住的。还有一个就是像我们这样的,要把严重性说清楚,讨生活可以想别的办法,至于想苦大钱专门组织偷渡的,就要两国都管才行,两边都严了,人就少了。(春城晚报 记者 连惠玲 邓建华 通讯员 刘加勇 万霜降 胡大权 何冬华 )
编辑:孙红亮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