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建设昆明国际航空枢纽和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从即日起正式施行。《办法》从管理体制、投资管理和贸易便利、金融开放创新、沿边开放和跨境合作、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法治环境和综合服务等方面,释放出一揽子政策红利。值得关注的是,《办法》提出,建设昆明国际航空枢纽和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争取昆明航空枢纽建设所需的包括第五航权在内的国际航权,支持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开展航班时刻改革试点。
全面下放
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下称自贸试验区)包括昆明片区、红河片区和德宏片区。《办法》明确,各片区应依法建立集中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
根据《办法》,自贸试验区将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着力打造“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互联互通的重要通道,建设连接南亚东南亚大通道的重要节点,推动形成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开放前沿。
昆明片区的发展定位为:加强与空港经济区联动发展,重点发展高端制造、航空物流、数字经济、总部经济等产业,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互联互通枢纽、信息物流中心和文化教育中心。
省人民政府和各片区所在地州、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自贸试验区改革发展需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片区管理机构全面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管理权限,增强各片区的改革自主权。
探索实行
“先放行后缴税”
针对投资管理和贸易便利,《办法》明确,自贸试验区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
为完善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提高通关效率,降低进出口环节的合规成本,《办法》提出,自贸试验区应实施“一口岸多通道”监管创新,与周边国家推动实施“一次认证、一次检测、一地两检、双边互认”通关模式;同时发展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等第三方服务,扩大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商品和机构范围。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提出,自贸试验区争取设立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探索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以及其他机电产品(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除外)等平行进口;试行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负面清单制度。对毗邻国家输入的农产品、水产品、种子种苗及花卉苗木等产品实行快速检验检疫模式。
同时,创新海关税收征管模式。推进关税保证保险改革,创新多元化税收担保方式,探索实行“先放行后缴税”。全面推广财政、海关、国库、银行横向联网,推进税单无纸化改革。此外,要求建立便捷的税务服务体系,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税务专业化集中审批,逐步取消前置核查,推行先审批后核查、核查审批分离的工作方式;推行网上办税,逐步实现跨区域税务通办。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
开展跨境融资业务
为扩大金融领域对外开放,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办法》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依法进行金融产品、业务、服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创新。
支持符合条件的南亚东南亚等国家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金融分支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除外);鼓励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保理企业开展跨地区保理业务。按市场化方式,设立一批专业化投资基金。依法依规开展跨境电商人民币结算,推动跨境电商线上融资及担保方式创新;支持依法依规开展人民币海外基金业务,创新举措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开展离岸金融业务。
为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办法》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融资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从境外融入人民币资金;支持企业境外母公司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境内外租赁业务。
建立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旅游合作机制,支持打通连接多国的边境旅游环线,鼓励设立边境旅游试验区和跨境旅游合作区。推动机动车牌和驾驶证互认,简化临时入境车辆牌照手续,允许外国运输车辆进入红河片区、德宏片区。
“自贸试验区经贸、科技人员可以向审批机关申请办理一次审批、一年多次有效出国任务批件。”《办法》提出,推进与毗邻国家签署跨境人力资源合作协议,研究制定外籍员工办理就业许可、签证及居留许可便利措施。
建立仿制药研发公共平台
引进境外技术人员
《办法》明确,建设昆明国际航空枢纽和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争取昆明航空枢纽建设所需的包括第五航权在内的国际航权,支持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开展航班时刻改革试点。同时,拓展昆明长水国际机场“空空+空地”货物集疏模式,鼓励发展全货机航班、腹舱货运,构建面向南亚东南亚航空物流集散中心,试点航空快件国际中转集拼业务。完善昆明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功能,扩容国际通信出口带宽,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离岸呼叫中心业务。
此外,依托昆明电力交易中心,逐步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跨境电力合作交易平台。
在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方面,支持引进国内外高端医疗资源,建设区域性国际诊疗保健合作中心。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加快创新药品审批上市,对抗癌药、罕见病用药等临床急需的创新药品实施优先审评审批。同时,建立仿制药研发公共平台,加大对仿制药政策支持力度,引进境外仿制药公司和技术人员。支持建设现代化中药研发平台,鼓励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推动中医药海外创新发展。支持发展先进的生物医药产业,开展云南疫苗产品世界卫生组织预认证和国际注册,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按照规定开展干细胞临床前沿医疗技术研究项目。 (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