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诈骗花样翻新 昆明市民被通讯诈骗达4500万

15.05.2015  12:24

    “老同学,好久没有联系了,我最近要到云南,到时候到了再联系你。”、“老同学,我在大理到楚雄的路上遇上车祸,需要××××钱现场解决,此款算我借你的,速打到我的卡号上×××”、“你的手机号码被××活动抽中一等奖,请打××××电话确认。”、“小李,还记得我吗?我是××总啊,你是××单位的小李嘛,电话尾号后四位是××××”、“老同学聚会合影,请点击××××网址下载”……你收到过这样的电话、短信或QQ、微信吗?你身边的亲戚朋友有过因此而被骗取钱财的经历吗?

    昆明市民被通讯诈骗达4500万元

    近日,记者采访了昆明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分局经济保卫处处长刘峰,他介绍说,近年来,全国通讯诈骗案频发,2014年比2013年上升70%,已经引起国家高度重视。2014年昆明市市民通过110报案,公安立案的通讯诈骗案达2800多起,平均每月在200多起,市民经济损失达4500万元。其中电话诈骗占2/3,短信、微信等占1/3,诈骗电话100%是非实名制电话,而且绝大部份诈骗电话归属地在省外,诈骗分子诈骗手段不断翻新花样,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重拳出击治理“黑卡

    记者从云南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了解到,今年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话“黑卡”(非实名上网卡、非实名网络账号统称“黑卡”)治理专项行动。我省“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省公安厅、省工商局为成员单位。

    一方面促进电话、手机实名制建设。今年2月1日起,所有基础电信企业、移动转售企业的营销渠道售卡取消手工录入,全部改为系统自动识别录入;5月1日起,各电信企业要为所有社会营销渠道配发统一标识和代理编号,并在显著位置张贴;9月1日起,所有实体社会营销渠道必须配备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补录老用户身份信息并核验用户信息准确性、真实性以及畅通社会举报渠道;另一方面加强清理整治“黑卡”,一是严厉打击“黑卡”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加大“黑卡”排查力度;三是联合工商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对营业网点、售卡代理、手机卖场等进行检查暗访,坚决查处及取缔出售非实名电话卡的销售渠道,铲除滋生“黑卡”的土壤。

    “黑卡”治理需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如发现营业网点、售卡代理、手机卖场等任何销售渠道或人员出售未实名电话卡时,市民可拨打110或云南省通信管理局12321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以下五类诈骗伎俩,请市民警示:

    (一)冒充“淘宝客服”或“网店卖家”实施诈骗。近期冒充“淘宝客服”或“网店卖家”实施诈骗的案件较为高发,骗子往往以“卡订单”或系统出问题为由,需要按他的指导进行操作才能挽回损失。由于对方能准确的说出你的个人信息、订单信息,或者来电显示为淘宝客服电话号码,容易使受害者上当。

    防范措施:熟悉购物流程及相关规定、协议;交易过程中万不可接受卖家发送的任何文件(很可能是病毒、木马);网购遇到问题应主动拨打客服电话求助,切忌在接听来电的情况下按照对方要求进行操作、打款。

    (二)冒充亲友进行诈骗。一是冒充熟人打电话;二是犯罪分子盗取网民QQ账号,冒充被盗者向其QQ中的好友发送信息,称自己遇到困难需要借钱;三是冒充子女称自己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需要向某某账户汇款疏通关系。

    防范措施:在打款前,一定要主动电话联系亲友进行确认,平时要保管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及网络账号,非必要场合不留自己的真实信息。

    (三)通过出售违法物品实施诈骗。如出售枪支、违禁品、假发票、假证、考试答案等,骗子正是利用了买家购买非法物品即使被骗也不敢报案的心理特点实施诈骗。

    防范措施:对于各种不良信息,要做到不好奇、不相信、不打款。

    (四)冒充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实施诈骗。骗子称你因涉嫌洗钱或其他违法犯罪被立案,要求打款到指定账户验资,排除嫌疑后将会返还资金。

    防范措施: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打款验资,遇到此类情况可直接挂断电话不予理会。

    (五)其他诈骗类型。如以邮件、短信发布网银U盾升级链接,诱骗受害人登陆假冒钓鱼网站盗取网银资金;通过“你中奖了”、“彩票大奖预测”、“股票内幕信息”等高额利益回报为幌子实施诈骗;发布招工、招生、贷款、承包工程等各类信息进行诈骗。

    防范措施: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被利益蒙蔽双眼;不点击来源不明的邮件及链接,不浏览不良网站,做好防病毒、木马措施,避免上网计算机“裸奔”。(春城晚报 记者宗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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