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5男子虚假融资 4个月诈骗21人共计84万

15.11.2015  18:15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虚构出给外地某公司进行融资的名义,并承诺每个月兑现四五千的利息,马某等5人在昆明成立公司后,以公司名义做担保进行集资诈骗,4个月诈骗21人共84万元资金后人去楼空。15日上午,盘龙公安分局金星派出所对该起集资诈骗案进行通报,其中3名嫌疑人已被提请逮捕。

    今年4月2日,何女士到金星派出所报警,称其于2014年12月,在盘龙区金色大道一小区楼下的协众投资公司内投资30万元,对方承诺每月返还4200元的利息。前3个月都如期拿到了兑现的利息后,今年3月30日她去到协众投资公司询问利息到账情况,发现公司人去楼空。

    接到报案后,金星派出所迅速组织民警开展调查工作。经梳理,今年4月至7月内,派出所陆续接到21人报案,共计被协众公司诈骗金额达84万元。

    通过民警侦查后得知,从2014年11月18日起,嫌疑人户某(男、河南人,另案处理)伙同陈某(男,26岁,湖南省宜阳县人),共同认缴出资3000万元,在盘龙区成立云南协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成立时法人为户某,后变更为马某(男、汉,29岁,湖南省宜阳县人)。

    该公司成立后,在嫌疑人朱某(男,27岁,湖南省商水县人)、陈某、杨某(在逃)等人的运作下,假借为虚构的“郑州巨英粒沙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的名义,以云南协众管理有限公司为担保,骗取何女士等21人资金共计84万元。被骗资金进入协众公司后未进入公司账户,而是进入户某、朱某、陈某、马某等人私人账户。

    锁定嫌疑人后,民警于7月至10月间,辗转南京、河南等地,将涉案的嫌疑人马某、陈某、朱某陆续抓获归案。户某因在外地作案,已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另案处理中。

    目前,马某三人对诈骗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提请逮捕。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参加社会性投资中需谨慎,切莫因为小收益而陷入不法分子的投资陷阱,给自己的财产造成损失。

编辑:孙红亮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