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启动辖区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工作——《盘龙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大纲》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10.04.2015  18:10

2015年4月9日,盘龙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盘龙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大纲》评审会,邀请有关专家及相关部门对《盘龙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大纲》进行评审。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吴凡同志及区环保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水务局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盘龙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大纲》评审会由区政府办副主任王锦明同志主持。与会专家及领导在听取了《评价大纲》编制单位: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的汇报后就大纲所涉及的编制依据、评价指标、评价范围和功能区划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高度肯定盘龙区在辖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工作上所作出的努力。专家一致认为:盘龙区高度重视辖区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工作,是昆明市所有县市区中率先启动工作并组织大纲评审的县区。《盘龙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大纲》编制规范、结构合理、功能区划分较为科学,能指导《盘龙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报告》的编制,原则上予以通过评审。同时建议编制单位在评价报告的编制中注重前瞻性,在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的选取上将未来几年的发展趋势考虑进去。

区政府吴凡副区长在会上作了重要发言,吴副区长指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工作意义重大,辖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评价结果将会是今后各类规划及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以区环保局为牵头部门的盘龙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一定要加强配合,务求将最详实的资料提供给编制单位进行客观评价。同时,评价工作既要注重过程更应注重评价结果的运用,既要客观评价盘龙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状况,更要寻找盘龙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短板及相应的对策措施,以便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接下来,区环保局将积极配合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盘龙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报告》的编制,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