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设专项基金奖励食药品投诉举报

02.04.2015  10:39

  3月31日,以“合力打假 守护健康”为主题的云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宣传主题日活动在富民县拉开帷幕。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曹长志局长亲临活动现场指导工作,并对今年开展投诉举报工作进行了介绍。本次活动将持续到年底,将开展“五进”活动、“五心”换“五心”等系列宣传报道活动。活动开展的初衷,为的是广泛宣传,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媒体、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不断扩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的公众知晓度和社会知名度,更好地发挥投诉举报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目前,云南省初步建立了一套运行管理规范的工作机制,省、州市、县(区)三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不断规范,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省级一体化业务系统建设顺利推进。同时,省食药监局把做好投诉举报工作作为创新社会管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一项重要举措,划拨专项经费作为投诉举报奖励基金,用于落实有奖举报,鼓励市民举报线索,进一步调动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的积极性,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去年,省食药监局投诉举报中心拓宽渠道,广泛收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实行首接责任制,要求受理人员对凡属受理范围内的投诉举报内容如实登记,把握关键性信息,对受理的投诉举报在24小时内移送(交)相关部门承办;定期对投诉举报交办件进行催办和结果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承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截至去年12月31日,全省共处理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各类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9059件,其中投诉举报1927件、咨询7110件、意见建议22件。发出催办函电6次,国家总局投诉举报中心交办的案件按时办结回复率100%。同时,省食药监局投诉举报中心充分抓好部门衔接工作,不断完善与相关部门建立的有效运行工作机制,去年共向省工商局移送投诉举报45件,向省通信管理局移送投诉举报12件,向省质监局移送投诉举报13件,并跟踪移送相关部门案件的办理情况,做到对举报人的举报信息反馈率100%。此外,针对州市一级投诉举报工作起步晚、人员年轻、从业人员变化快、经验少的特点,省食药监局投诉举报中心还加大对州市投诉举报工作的指导力度,同时细化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原则、工作职责,明确了投诉举报受理流程、与稽查工作衔接、办结时限、回复、投诉举报人权益保护等内容,规范了基层投诉举报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打下了良好基础。

  今年,云南省将围绕建立法制投诉举报这一主线,规范投诉举报受理和办理两个口径,强化与国家总局投诉举报中心、省级相关部门、州市投诉举报机构三级工作衔接,突出职业打假人、违法广告、网络违法、多次举报四个方面的投诉举报,积极开展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五类产品的投诉举报工作。(记者 陈云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