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物证“说话” 让犯罪“无声”!
李艳飞,女,1974年生,怒江州公安局刑侦支队刑事技术大队民警,理化检验工程师。从警19年来,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于职守,积极上进。
1998年进入公安队伍至今,李艳飞一直在怒江州公安局刑侦支队刑事技术大队从事理化检验鉴定工作,负责毒物、毒品、爆炸、纤维等微量物证的检验鉴定。在这个岗位上,她十九年如一日,在小小的的实验室里,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以优良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战斗在刑事技术工作的第一线,承担着全州公安机关的理化检验鉴定工作。为打击犯罪、维护一方平安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先后被评为全省禁毒先进个人、全省和谐家庭、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在2016年6月举行的怒江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她被授予全州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面对荣誉,她戒骄戒躁,以此来鞭策自己更加努力地学习工作。她常说:“用科学技术、智慧和汗水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人生的价值体现,也是我最大的幸福!”刑事科学技术在刑事案件的侦破中起到十分重要的支撑作用,通过对涉案检材进行检验鉴定,为破案提供线索和侦查方向,也为定罪量刑提供关键证据。根据检材与案件的不同,得到一份技术鉴定需要经过反复、精细的理化检验,少则五六个小时,多到一两个星期。但面对每一份检材,李艳飞都非常严谨,案情就是命令,为了能够尽早破案,她经常加班加点超时工作,竭尽所能尽快完成检验鉴定。
19年来,李艳飞检验鉴定毒物、毒品、炸药等微量物证共计1320多起,检验检材4000多份,共出具鉴定书1300多份。所出鉴定书无一处错,鉴定结论均作为定罪证据,为侦查破案提供了大量可靠线索。多年以来,李艳飞立足本职,发挥特长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 在全州公安机关起到了良好的先锋模范作用,默默的为怒江公安事业贡献自己的青春和热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