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在改革中切实受益

28.05.2016  11:18

    农村改革正在全面深入推进。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认为,在新形势下,加大推进农村改革力度,加强城乡统筹,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农民在改革中有“获得感”。

    深化农村改革,要让农民吃上“定心丸”。宋洪远认为,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仍然是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要坚持“四个原则”,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这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基石,也是农村改革最大的政策。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将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本集体组织的每个农户,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支配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控制集体资产。抓紧落实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登记制度,真正让农民安心。

    实行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的“二权分置”,是农村改革又一次重大制度创新。把土地承包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流转给有经营意愿和经营能力的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宋洪远认为,土地流转一定要有序,不能盲目贪大、求快,把握好土地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的度。要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由农民自己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不能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搞“一刀切”。

    宋洪远说,改革要破旧立新,但要坚守底线。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的农村集体所有制,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不能把农村集体所有改垮了;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做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是稳定提升粮食产能,确保饭碗任何时候都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重要物质基础,改革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要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经济利益,不能损害农民的利益。

    深化改革,要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综合效应,让农民从改革中最大限度受益。宋洪远认为,农村改革综合性强,靠单兵突进难以奏效,必须加强各项改革之间的衔接配套,多要素联动。大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规模化经营,让农民获得更多土地增值收益和土地种植收益;要以供销合作社体系为依托,以服务新型经营主体、服务农村生产生活、服务新型农民为着力点,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加大中央财政支农力度,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解决农民“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要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让进城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困有所济,解除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

    宋洪远认为,农业要强,农村要美,农民要富,必须要紧紧抓住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三大任务。要在稳定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上,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要通过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等多种途径,增加农民收入,让广大农民尽快富裕起来;要提高粮食生产效益,让种粮农民和种粮大县从种粮中获取更好的收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加强规划,扬农村长处,补农村短板,要保留乡土风貌,留住田园乡愁,还要搞好农村人居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要改厕、改水、改圈,让农民生活在干净整洁的农村生活环境中。(记者 刘慧)

编辑:袁艳责任编辑: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