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认识,压实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保安全
提高认识,压实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保安全
—省安委办召开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研究部署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4月26日,省安委办召开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从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停产整顿煤矿的盯守,煤矿安全体检专项行动,煤矿打非治违,强化监管执法,安全度汛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研究讨论了有关事项。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没有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但是必须清醒认识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条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依然薄弱,潜在的安全风险仍然很大。一是一些恢复生产、建设、检修的煤矿违法违规现象突出,今年1至3月,云南煤监局在执法检查中,就实施行政处罚80次,罚款1173.17万元,责令停产整顿矿井4个,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1个,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72个。约谈了6个县、市、区政府领导,责令10个县、市、区复产复建及检修煤矿全部重新组织验收审批。二是去年下半年以来,煤价大幅上扬,大多数煤炭企业恢复生产愿望强烈,一些煤矿违法违规冒险蛮干,一些地方打击、防范非法私挖盗采的压力倍增。三是一些关闭煤矿企业不愿主动退出,已经关闭退出的煤矿职工分流安置、民间借贷、银行信贷、债务纠纷等问题相互交织,不稳定因素增加。加之目前已经进入汛期,安全防范压力陡增,容不得丝毫的松懈麻痹,必须坚定不移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和煤炭去产能工作的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委办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王以志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思想上重视起来,行动上紧张起来。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厘清职责,主动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压实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监察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以责任落实促工作落实,主动监管,履职到位,确保安全。要认真分析现有煤矿生产现状,摸清搞准转型升级煤矿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煤炭去产能、控产能工作。突出重点监管,确保转型升级和去产能、控产能过程中不发生事故。要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加强联合执法,共同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省安全监管局、省煤炭工业局、云南煤监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省国土资源厅分管领导,各有关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杨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