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提高药品质量规范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临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严推进全市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
一是严格资料审查。及时受理企业申报材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审核企业申报的GSP认证申请资料,重点审查是否存在提供虚假资料、驻店药师是否存在挂靠、相关制度是否执行到位等,通过采取预防措施,严把源头关。
二是制订科学、合理的GSP现场检查方案。严格按照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实进行记录,并向企业反馈,对不符合GSP要求的药品经营企业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企业完成整改后,市局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复查。
三是做好认证后续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完成GSP公示、发证、公告等工作,并及时收集企业对检查员在认证期间工作情况调查的反馈意见,确保整个认证过程公开、公平、透明。
截至目前,今年共受理GSP申请资料21家,发出补正通知21家,已安排GSP认证17家,已公示、公告12家,资料审查不符合规定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