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五专五求三措施率先完成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
2015年,是药品零售企业认证换证年,工作任务繁重,为扎实抓好此项工作,红河州采取五专五求三措施在全省率先完成GSP认证工作任务。10月22日完成全州药品零售企业认证现场检查工作,11月6日完成所有通过认证企业的GSP证书发放,既改善了企业经营条件,提升了管理水平,规范了经营行为,又保证了药品质量。
五专即:专题会议研究, 州局党组于2015年3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 专项经费保障, 为保障认证工作顺利进行,解除抽调人员顾虑,州局决定抽调人员认证期间差旅费按照州局标准执行,在州局统一实报实销,不用抽调单位承担。 专抽人员认证。 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谢文任组长的“红河州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药品流通监管科设办公室,人员由州局和县市局抽调的9人组成,负责GSP认证的日常工作。 专门组织培训。 一是各县市召开了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会议,讲解了软件、硬件改造要求,强调了认证申报时限和不申请GSP认证的处理意见,使企业充分认识新修订GSP认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对药品从业人员进行了新修订GSP培训,使从业人员充分了解新修订GSP的要求。三是组织各县市分管药械的副局长、药械科科长、所有GSP检查员进行了培训,重点讲解了GSP申报材料要求、现场检查要点、认证工作要求等。 专题廉政教育。 认证前组织所有检查员进行廉政教育培训,要求检查员必须严格遵守《红河州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纪律》;必须严格按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云南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进行检查;必须注意形象,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名誉和利益。
五求即:部署“求早”。 红河州局2015年2月2日印发的《2015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对认证工作进行了提前安排,明确了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是2015年的重点工作,要督促和指导企业按新修订的GSP进行改造,并在规定的时限内申请认证。2015年2月15日,印发了《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5年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的通知》,对申报时限、认证指导、材料要求、认证收费、检查员抽调等工作进行详细安排,要求《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任何一证已到期的企业,必须于2015年6月30日前申报认证;其它企业于2015年8月31日前申报认证。 行动“求快”。 2015年3月30日印发了《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方案》,确定2015年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现场检查工作。2015年4月8日,全州GSP检查员培训结束后,随即安排4个检查组开始了第一批认证现场检查。根据收到申报材料的情况,及时安排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做到申报一批检查一批,决不拖延、决不积压。 质量“求严”。 认证前认真指导企业进行改造,针对各企业的情况提出合理化的履行意见;认证时严格按《云南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标准》逐项检查,如实记录缺陷项目;认证后督促整改,保证企业切实整改到位,特别对39户存在主要缺陷(带*号条款)的企业,及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必须整改完毕。 手续“求简”。 在认证过程中,多数企业涉及到营业场所、经营范围、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事项的变更,只要求在申报材料中附《药品零售企业变更申请审批表》,不必等待变更后才申请认证,方便企业,也节约了时间。因等待新修订GSP认证,多数企业认证时《药品经营许可证》已到期,为方便企业换证,要求企业在提交《整改报告》和所在县市局的《GSP认证缺陷整改复查报告》时,一并提交《药品零售企业换证申请审批表》,不用再提交其它换证材料。GSP认证审查通过且公示期满,在颁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同时,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既方便了企业,也能使企业及时录入相关信息,申请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理网,使所有企业在年内入网争取了时间。 作风“求实”。 在认证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做到脚踏实地,有的放矢,不盲目求快,对每户企业的认证均按材料审查、条件审核、检查员抽调、制定检查方案、发出检查通知、进行现场检查、企业进行整改、所在县市局进行复查、认证领导小组审核、公示、发证的程序进行,做到有条不紊,扎实推进。
三措施即:递度进行,分类安排。 根据企业改造的情况,结合实际,领导小组对认证工作进行了分类安排。即:第一批于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主要认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GSP证书过期以及新开办未认证的企业。第二批于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主要认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GSP证书在年内到期的企业。第三批于2015年10月31日前完成,主要认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GSP证书未到期的企业和改造难度大的企业。各县市按照分批要求,均于4月份上报了认证进度计划。 集中申报,集中检查。 为节约时间,实行按县市和连锁企业集中申报,集中安排检查。如一心堂共有224个门店,分三批就完成了认证工作;建水共173户单体零售药店,分四批就完成了认证工作。在城区和企业相对集中的乡镇,实行现场检查后集中反馈,对共性问题一次性反馈,个性问题专门作说明,节约了时间。对偏远乡镇和农村,要求就地检查,就地反馈,就地做出《现场检查报告》,不得再让企业集中,做到方便企业,节约成本。 及时公示,及时发证。 认证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齐检查组的《现场检查报告》、企业的《整改报告》和企业所在地县市局的《GSP认证缺陷整改复查报告》后,对材料认真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给予通过。对决定给予通过的企业,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及时发放《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做到公示一批,发证一批。
来源: 红河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