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六条措施全面完成零售企业新版GSP认证工作任务
保山市行政区域内共有药品零售企业1115户,自动放弃认证128户,提出认证申请987户,通过认证981户,不通过认证6户。截止2015年11月30日止,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全面完成零售企业新版GSP认证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机构。 市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为成员的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药械许可科,具体负责认证工作。结合保山实际,制发了《保山市零售药店认证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强化学习,明确责任 。一是将新版GSP实施工作纳入市局机关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学习,明确了施新版GSP的重要意义;二是组织开展检查员现场模拟认证检查,通过实战演练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检查员认证检查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开展现场培训指导,先后对一心堂、健之佳、民心、建君、东骏等零售企业进行GSP认证知识培训,同时对隆阳区、腾冲县等会县区进行督促指导。 三是制定范本,规范档案。 制定了《保山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申报资料范本,着力解决企业申报速度缓慢、资料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同时将我市零售药店认证申报资料纳入规范性档案管理的轨道。 四是坚持标准,确保质量。 按照“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讲究公平、确保质量”的认证工作原则,紧急围绕“质量体系文件、计算机管理系统、药品电子监管、冷藏冷冻药品”等重点问题进行认证检查,切实提高认证工作水平,确保药店认证质量。 五是健全制度,严格纪律。 为扎实推进我市零售药店认证工作,确保企业认真公平、公正。我局采取四项措施,确保药店认证质量:一是市局领导与检查员签订认证承诺书;二是实行检查员异地交叉认证检查;三是检查员谈话制度;四是对认证检查结果进行监督抽查制度。 六是严格程序,依法公开。 结合实际,市局制定了《保山市药品零售企业申请GSP认证程序》,并对现场认证结果、及发证情况,在市局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和公告。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确保认证工作公开、透明,着力营造依法认证的良好氛围。
来源: 保山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