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加快推进药品零售企业新版GSP认证工作

21.05.2015  11:48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加快推进药品零售企业新版GSP认证工作

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全省药品零售企业新版GSP认证工作,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全省药品零售企业新版GSP认证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药品零售企业新版GSP认证工作,根据全省药械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下发《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药品零售企业新版GSP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集中整合监管和认证检查力量,按月制定工作进度表,确保认证工作按计划有序展开并如期完成。

二是严格认证标准,确保检查质量。要求各州、市局严格按照《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颁布实施云南省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的通知》要求,开展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对于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执行新版GSP要求,不能人为降低标准和违反认证检查纪律。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促进和谐发展。要求各州、市局强化GSP认证检查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强化依法行政前提下对行政相对人的服务指导和督促,形成监管部门和行政相对人的良性互动和和谐发展;不断深入开展政策宣传活动,让企业了解政策规定,解决在认证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贯彻实施新版GSP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加大日常监管工作力度,不断纠正、查处与新版GSP要求相悖的经营行为,增强企业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对企业GSP认证检查缺陷项目整改情况的检查,对已通过新版GSP认证企业要有计划回访跟踪,不断巩固新版GSP认证成果。

四是强化督查通报,加大推进力度。要求各单位结合行政区域内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按月分解工作任务,责任到人,层层推进。要求每月底报送《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进度报表》,省局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并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全省药品零售企业新版GSP认证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来源: 药品市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