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认真开展法治宣传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云南省法治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云司发电〔2014〕100号)要求,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切实做好云南省法治宣传周的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云南。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云南的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切实需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云南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活动时间
2014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四、学习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要认真学习贯彻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更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推动法治云南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要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三)深入学习宣传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
要认真学习《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精神,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紧迫意识;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指导思想,明确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目标任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云南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投身法治建设的自觉性,加快我省法治化建设进程。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四)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构成、基本内容、基本经验,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
重点围绕促进人民安居乐业,深入学习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深入学习宣传生产安全、交通运输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维护弱势群体切身利益,深入学习宣传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以及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围绕化解社会矛盾,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六)深入学习宣传维护边疆稳定加强社会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重点围绕维护边疆安宁和国家安全,深入学习宣传反邪教、反分裂、反渗透、巩固国防、维护国家安全统一的法律法规;围绕巩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顺,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和其他有关民族宗教的法律法规;围绕社会管理创新,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依法维权和正确反映诉求,深入学习宣传维权、信访、投诉、调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禁毒防艾工作,深入学习宣传禁毒和艾滋病防治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和艾滋病防治。
(七)深入学习宣传“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
大力宣传全国、全省“六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宣传普法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的重要作用及取得的重大成就,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五、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在云南省法治宣传周宣传活动期间,要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报告会、讲座等形式和现场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综合运用网络、电子屏、橱窗、展板、宣传资料、法治音像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示范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
(二)有关处室要认真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通过举办学习讲座、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主管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各处室和各直属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应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部署和要求,通过学习提升法律素养,学会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大力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四)各直属单位在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开展法治宣传周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和经验做法,并于12月12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将活动总结报厅法规处。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12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伟辉,63134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