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 《工人日报》订阅发行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总工会,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工会,省级各产业、厅、局(公司)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工会新闻宣传工作,进一步发挥工人报刊的新闻宣传主阵地作用,努力推动全省“一活动一工程”的深入开展,结合云南工会工作实际,现将2016年度《工人日报》订阅发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工人日报》是全总机关报,是党和中国工会重要的宣传阵地,是全国总工会指导全国工会工作的重要思想舆论工具,是全国工会组织最重要的新闻宣传资源和工会新闻宣传的主渠道,《工人日报》担负着向广大职工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向全社会宣传新时期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反映职工群众意愿和呼声的重要职责。全省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加强工会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工人日报》在工会新闻宣传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组织《工人日报》的发行订阅工作作为占领职工思想舆论阵地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好《工人日报》的订阅发行工作。
二、高度重视,形成合力。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工人日报》的订阅发行工作,切实强化领导责任,加强对订阅发行的领导。对完成订阅任务情况,省总工会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进行考核评比。省总工会组织部对《工人日报》订阅发行情况纳入模范职工之家、职工小家的评比。省总工会财务部对各州、市总工会《工人日报》订阅发行指标完成情况与工会回拨经费挂钩。各级工会要负责组织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工人日报》的订阅工作,由专人进行督促落实,并及时向省总工会反馈订阅情况。
三、明确要求,狠抓落实。 省总工会根据拟定的报刊覆盖目标和订阅数量,把《工人日报》发行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级工会。各地要进一步明确《工人日报》订阅范围,力争全省每个基层工会都订有一份《工人日报》。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工会要覆盖到车间、班组和科室、工会小组。工会用于订阅报刊的经费,必须首先保证订阅《工人日报》。各州、市、县(市区)总工会可以利用工会经费为下属各基层工会代为征订。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确保订阅任务的完成,努力消灭订阅空白点。要继续实行各州、市总工会,省级各产业、厅、局(公司)工会为同级党委、政府分管和联系领导同志各订一份《工人日报》,各企业工会为企业党政负责人各订一份《工人日报》,为劳模、农民工赠送《工人日报》的制度。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之家、职工书屋、图书馆、阅览室、文化活动室都应订阅《工人日报》,方便职工群众阅读。对订阅《工人日报》确有困难的企业工会,各级工会要拿出一定的经费帮助订阅。要加大非公有制企业、改制企业和科教文卫单位的订阅力度,努力做到组建一家工会的同时至少订阅一份《工人日报》。
四、注重激励,抓好落实。 全省各级工会组织要在2015年 12月20日之前,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完成省总工会下达的订阅任务。同时,省总工会将对认真做好《工人日报》订阅发行工作,并完成订阅指标的单位给予表扬奖励。奖励政策与往年一致。请各级工会组织将《工人日报》的征订情况于2015年12月20日前报省总工会宣教部。
附件:2016年度各州市工会《工人日报》订阅任务计划( 下载 )
云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日
联 系 人:陈春
联系电话: 0871-64143826 64141875(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