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法草案删失独家庭扶助条款 人大高官质疑

25.12.2015  14:18

 

正在审议的计生法修正案草案,因删除失独家庭扶助条款,引发反对之声。

人民日报客户端12月24日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谈及草案时表示:“现在提倡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两孩了,那么对于过去的独生子女就不给予必要的帮助,是不应该的。不要以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

陈昌智指出,过去造成独生子女的状况是我们自己政策的规定,他是响应政府政策的号召的,是我们实行了这样的政策,所以才有了独生子女。“不能因为我们现在提倡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对过去的独生子女就不给予帮助了,这不太好。

陈昌智进一步指出,现在独生子女家庭有1.5亿户,全国所有的家庭是4.3亿户,那就是说独生子女家庭占的比重还是很大的,这是响应我们以前的政策,才有了独生子女的家庭。

对于独生子女,一户只有一个小孩,出现了意外的伤残,政府还是应该帮助。我认为把第4款加以修改,修改为‘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将原来这一款基本保留。”陈昌智明确表达不应该删除的意见。

澎湃新闻12月23日消息,当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计生法修正案草案,几乎所有提及“失独”话题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均建议,应保持政策连续性,不应删除对“失独”父母的帮助。

草案删除第二十七条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尽管在删除上述规定的同时,草案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失独”父母可继续享受扶助。但这意味着一旦草案表决通过,二胎政策落地,再因某些原因导致“失独”的父母,将不能再享受政府扶助。

此次上会的计生法修正案草案,是为了适应中共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全面两孩”政策而起草的。目前媒体报道情况显示,该草案删除了“晚婚晚育夫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相关条款内容。另外,备受关注的社会抚养费的存废问题,亦未明确。

12月21日上午,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计生法修正案草案说明。如意见比较一致,该草案或将提请本次会议表决。如果顺利的话,修正案才有可能明年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