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云南省消协共受理投诉3148件 解决2987件
《二O一八年一季度云南省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暨教育培训类消费维权专题报告》显示,一季度云南省消协共受理投诉3148件,解决2987件,投诉解决率94.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76.75万元。一季度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11972人次。其中,一季度共接到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76件,啊歪米高轮滑俱乐部、阳光美语英语培训班、名师堂、云南省玉溪市易道教育培训4家教育培训机构投诉案例被作为典型案例曝光。
按照投诉性质来看,质量1276件,占40.53%;其他595件,占18.90%;合同501件,占15.91%;售后服务352件,占11.18%;虚假宣传153件,占4.86%;价格122件,占3.88%;计量53件,占1.68%;安全44件,占1.40%;人格尊严28件,占0.89%;假冒24件,占0.76%。与2017年同期相比,合同、虚假宣传、价格等比重有所上升,一定程度反映了建立商品和服务诚信体系的紧迫性和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的重要性。质量和售后服务投诉比重下降明显,说明我国消费品质量整体日益提高。
商品投诉方面,家用电子电器类310件,占9.85%;交通工具类285件,占9.05%;日用商品类239件,占7.59%;服装鞋帽类214件,占6.80%;食品类181件,占5.75%;房屋及建材类179件,占5.69%;首饰及文体用品类145件,占4.61%;医药及医疗用品类66件,占2.10%;烟、酒和饮料类41件,占1.30%;农用生产资料类18件,占0.57%。与2017年同期相比,日用商品类、房屋及建材类、食品类等都有所上升,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首饰及文体用品类投诉均有所下降,特别是首饰类投诉的下降,从侧面说明云南旅游市场的整治取得一定成效。
服务方面,生活、社会服务类551件,占17.50%;其他商品和服务232件,占7.37%;互联网服务188件,占5.97%;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85件,占2.70%;销售服务82件,占2.60%;电信服务81件,占2.57%;教育培训服务76件,占2.41%;邮政业服务46件,占1.46%;公共设施服务42件,占1.33%;旅游服务34件,占1.08%;文化、娱乐、体育服务25件,占0.79%;保险服务13件,占0.41%;金融服务12件,占0.38%;卫生保健服务3件,占0.10%。与2017年同期相比,生活社会服务类、教育培训类、文化娱乐体育服务、金融服务均有所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预付式消费投诉顽疾未得到有效解决,消费维权工作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