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从严规范机关差旅费和市内交通费管理
02.09.2019 17:45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差旅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省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和市内交通费管理,努力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氛围,省局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差旅费和市内交通费管理规定》。
《规定》重点突出了五个方面的管理,一是省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将差旅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差旅费。二是严格执行公务差旅审批制度,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三是明确了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划分、住宿标准等方面的报销标准。四是对出差人员到基层单位交纳伙食费、市内交通费进行了细化。五是针对公车改革后的交通补助,对行政区域内城市间交通费补助范围和标准进行了说明。
下一步,省局还将对会议、培训、差旅和交通费用管理涉及的常用规章制度制作工作手册下发,以便查询使用。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02.09.2019 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