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规划用地实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
昨日,记者从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闻通报会获悉,昆明市为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多规合一”为基础,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不断提高审批效能和监管服务水平。实现“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批准”的“多证合一”,目的是精简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限。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是深化机构改革、推进自然资源行政审批领域流程再造的关键节点。机构改革后,主城区规划审批权下放至主城各区政府或管委会,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指导新组建的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具体建设项目行政审批,进一步明确昆明市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具体办理方式,发布《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形成了“2个合并”“1个简化”“1个融合”。
《实施细则》是昆明市贯彻落实“放管服”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和明确过渡时期规划审批的重要指导文件,通过“合、减、融、缩”等手段,将审批事项合二为一,办理材料和流程进一步精简,办理时限在法定期限内最大限度压缩,“合”是目标。将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合二为一,将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批准合二为一。4项行政许可事项减少为2项。选址意见书与用地预审合并后,申请材料由15项缩减到10项,用地规划许可证与用地批准书合并后,申请材料由20项缩减到17项,满足了“减”的要求;创新提出将《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专项报告》和《占用生态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等论证报告合并编制为《建设项目踏勘选址论证报告》,压缩报件材料,减少论证次数,提高审批效率,降低报件成本,实现了“融”的目标;选址意见书与用地预审合并后,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其中不含报上级审查、材料补正、专家论证等时间),用地规划许可证与用地批准书合并后,审批时限由16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其中不含材料补正、专家论证、需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供地方案、签订出让合同等时间),满足了“缩”的要求。
《实施细则》明确,涉及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地下文物埋藏区,湖泊,水源,国家安全等特殊区域的项目需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昆明日报 记者罗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