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厅印发《意见》要求 易地扶贫搬迁点实行人畜分离

01.11.2016  00:41

  近日,省农业厅印发《关于在易地扶贫搬迁中实行人畜分离集中建圈科学养殖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推动易地搬迁安置点“人畜分离、集中建圈、科学养殖”。

  《意见》是我省农业部门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的积极行动,也是农业部门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我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精神文明建设行动方案的一次有益尝试。推动易地搬迁安置点“人畜分离、集中建圈、科学养殖”,引导搬迁农户开展适度规模养殖,是推进安置点现代畜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地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尊重地方畜禽养殖资源和养殖环境的实际情况以及群众客观需求的前提下,打破“家家建圈,户户养殖”的传统养殖模式,按照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新要求,根据山区、半山区、坝区不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施多元化发展,宜猪则猪,宜牛则牛,宜羊则羊,宜禽则禽。要坚持规划先行,根据安置点新村实际,分类制定人畜分离发展规模养殖规划。规划中的养殖场(小区)选址要符合村庄规划和动物防疫条件等相关要求,同时要满足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的需要。

  就我省当前情况,如何更好地推进此项工作。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加快推进生产和组织方式转变。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的思路,落实易地搬迁中发展生猪、肉牛、奶牛、肉羊和家禽的养殖建设模式要求,支持建设一批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综合近年来各地在移民搬迁、地震安居恢复重建等方面发展畜牧业的一些好做法,结合现代畜牧业发展方向,在易地扶贫搬迁中,可实行参股养殖场、“公司+农户”、专业合作社、协会带农户、大户代养这几种模式发展。

  云报全媒体记者 王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