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三县(市)被省政府命名为首批“云南省级生态文明县(市)”

23.12.2014  10:47

 

11月12日,西双版纳州三县(市)被省政府命名为全省首批“云南省级生态文明县(市)”,生态州创建工作再添新成果。近几年来,按照州委、州政府实施生态立州战略,建设生态州的工作部署,西双版纳州三县(市)党委、政府加强生态县(市)建设领导,协调组织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生态创建,认真落实生态县(市)建设规划,加大生态创建投入,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等生态创建细胞工程建设,取得可喜的成效。在圆满完成各县市80%以上乡镇创建为国家级生态乡镇任务之后,顺利完成了省级生态文明县市的创建,为下一步各县(市)积极申报国家级生态县(市)和全州申报云南省生态文明州奠定了基本条件和坚实基础。

全省第一批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市区,共计8个,分别为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昆明市西山区、呈贡区、石林县、晋宁县、宜良县。(李凤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