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房子被拍卖不移交 寻甸县法院强制腾房

05.03.2017  10:20


法院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腾房 供图

     昆明信息港·都市时报 记者周婷婷 为贯彻落实用两至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寻甸县法院在取得执行攻坚月阶段性胜利后,又开启了新一轮的执行风暴行动。“第一枪”直指顽固老赖,3月1日进行强制腾房。

    通过司法拍卖买套房

    交清房款住不上

    这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2016年4月5日,案件申请人向寻甸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周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款136867.03元。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发现周某某在寻甸县仁德镇月秀路有一套房产,向法院提出申请查封、评估、拍卖房产。

    经案件双方当事人到法院摇号,确定由云南某司法鉴定中心对该套房产进行评估,评估价为45.17万元。2016年10月17日,法院以评估价45.17万元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该套房产拍卖,经两次拍卖无人报名。同年11月14日,经法院合议庭合议后,在评估价45.17万元的基础上降百分之五,即42.9115万元,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第三次拍卖。

    鉴于无人报名竞拍,2016年12月22日,法院向社会发出变卖公告,很快市民蒋某某报名购买。最终,被执行人周某某同意以42.9115万元卖给蒋某某。今年2月3日,蒋某某到法院交纳了42.9115万元购房款。法院多次通知周某某配合移交房产,周某某多次推诿扯皮,拒不配合法院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

    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为保障申请人和买受人合法权益,3月1日,法院抽调精锐干警10余人,派出警车2辆,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强制把该套房产移交给买受人。为防止被执行人亲属、职工或社会闲散人员可能出现在现场阻碍和影响执行,法院还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到达目的地后,执行干警拉好警戒线,建立执行警戒区域。因被执行人逃避执行不在住所,执行干警提前联系开锁人员,现场强制开锁进入,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房间内物品摆放情况。干警做好物品登记清理工作,列出财产清单,并告知被执行人到指定地点领取腾退物品。历时2个多小时,此次腾房强制执行行动结束。

编辑:昝娟娟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