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三人冒用25人身份信息办信用卡套现挥霍 被批准逮捕

17.05.2017  16:08

  中新网云南新闻5月17日电 (王艳龙 刘魁)记者17日从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刘某强等人冒用他人身份证骗取银行信任办理信用卡套现挥霍,被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批准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忆、刘某强、王某兰于2016年5月至7月,聘用木某等人,由犯罪嫌疑人刘某强提供他人身份证,虚假收入证明、工作证明等虚假资料,由李某忆、木某等人向某安银行冒用冯某某等25人身份信息申请某安银行信用卡,由王某兰负责接听银行核实身份电话,冒充冯某某等人回答银行工作人员的核实提问,骗取银行信任后骗领银行信用卡25张,并使用POS机套现。目前,在某安银行领取的25张信用卡累计欠款461281.7元。

  2017年3月27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忆抓获,并从刘某强的住处搜查出159张身份证、56张某安银行信用卡、POS机等物品,其中骗领的25张信用卡同时被查获。3月28日,木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其交代冒用冯某某的身份信息办理某安银行信用卡一张、冒用周某某身份信息办理某某银行信用卡一张的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王某兰于3月30日被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刘某强于31日被抓获归案。

  检察官审查案件后发现,发放信用卡的金融单位未能有力使用审核把关的方式方法,尤为明显的是对于本人与所持证件是否一致的情形没有认真比对,导致不法分子屡屡得逞。针对上述情形,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建议某安银行对全市信用卡业务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找出问题,加以纠正,维护金融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