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补助数十万 易门一中学教师涉嫌贪污罪受审

18.02.2016  09:54

16日,易门法院一场庭审长达6个小时——易门县检察院指控易门某中学教师矣某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庭审上,被告矣某辩称拿自己的钱退还给学生,学校还差自己20万。法院择日宣判。

易门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矣某在2007年9月至2014年9月担任易门某中学的报账员期间,利用经手管理学校资金的职务便利,采取重复列支征地款,虚增老师太阳能和有线电视集资款,虚列学生“民心工程补助”、“学生困难补助”、“学生生活补助”,考核奖金不入账的手段先后计10次侵吞公款327402元;2012年3月至2014年1月利用管理学校食堂账户的便利,先后9次挪用资金计447430元存于个人账户用于购买股票,其行为应当以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案发前矣某主动向学校说明了其贪污、挪用公款的主要事实,并主动退清涉案赃款,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我贪污的部分款项是用于发放考核奖、加班补助、补课补助、运动会纪念品等。”矣某在法庭上辩称,“2015年7月为了弥补失误,在学校同意的情况下,我用自己的积蓄,并向亲戚朋友找借把学生补助的金额全部退还给学生,经清算现学校还差我20多万元。

另外,矣某的辩护律师提出:其一,司法会计鉴定机构对矣某支付的学校打印费、发放的考核奖、补课补助、纪念品等支出未予扣减,认定金额与客观不符;其二是学校本身存在“小金库”现象,部分钱是存于保险箱,部分是存于私人账户,矣某仅是学校管理资金的替罪羊,而受益的却是学校、老师、学生。

经过长达6小时的庭审,因控辩双方争议较大,法院将择期判决。

春城晚报 通讯员 徐亚利 首席记者 李继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