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连续多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 力促行政首长出庭、出声、出效果
今天上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云南法院2016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2016年度,云南全省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3377件,同比上升17.05%;新收二审行政案件1236件,同比上升20.47%,收案继续保持上升势头。
其中,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48.54%,同比上升0.57%,稳中略升。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较高的地区为玉溪、版纳、德宏、铁路法院等四个地区,均超过80%以上,其中玉溪地区达97.83%,为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最高的地区。全省法院仍有昆明、保山、楚雄、昭通、怒江五个地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于50%。而文山、普洱、版纳、丽江四个地区出庭应诉率提升明显。白皮书指出,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高的可喜情形下,不仅要“出庭”,要“出声”,对行政执法还要“出效果”。杜绝出现开庭前两、三个月就向法院申请因其他工作而请假的现象。
白皮书显示,行政机关一审行政案件败诉率为9.41%,同比下降3.18个百分点。撤诉案件559件,其中原告主动撤诉的案件527件,被告改变原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案件32件,撤诉案件占总结案数的17.95%,撤诉比率同比上升0.89%。
白皮书还揭示了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违法与不规范行为,如执法主体超越资格与权限,执法过程中不注重证据固定,“重实体,轻程序”,引用法律依据不详细、不具体,不履行法定职责等等,并专门就收案比例较大的不履行法定职责发布5个典型案例。
白皮书还建议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和资格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和行政复议的作用,提高常见行政管理领域和日常监管的执法水平,重视行政和司法的互相尊重与配合。
云南高院新闻发言人田成有表示,下阶段,云南法院将进一步推进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工作,警惕和防范“立案难”问题的反弹,坚决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坚决清理限制和剥夺当事人诉权的“土政策”,严禁以任何理由随意限缩受案范围、违法增设受理条件;同时,在充分保护当事人诉权的情况下,也应注意严格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进行审查,避免恶意诉讼、滥用诉权,切实解决行政案件程序空转问题。进一步推进2016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改革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审判工作质效,探索繁简分流,提高工作效率,打造高素质、专业化行政审判法官队伍。
参加发布会的省政府法制办黄旻巡视员表示,自2008年以来,云南高院一直坚持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增强社会各界对行政审判工作了解等方面起到良好效果。
(作者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