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地税局多措施促进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规范征管

22.03.2018  05:32

一是转变模式,精细控管。 将“统发工资单位由财政部门统一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旧征管模式,转变为“由各单位自行纳税申报”的新形式,确保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全额明细申报全覆盖,杜绝漏征漏管和未足额扣缴税款现象的发生。 二是完善信息,夯实基础。 抽调税收管理员进行专人专项管理,对新登记户进行基础信息采集、完善,关联用户关系,配置网上申报纳税缴费功能模块,并将电子办税服务平台安装包及个人所得税申报模板上传到QQ群方便纳税人下载安装。 三是强化宣传,政策覆盖。 从加强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全覆盖的宣传和辅导入手,认真做好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相关程序、资料、期限和法律责任的宣传。组织召开培训会重点对年终一次性奖金、补发工资、捐赠限额等“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可能出现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深度解读。利用微信、税企QQ群解读申报政策,以及深入企业面对面做好宣传服务等多种形式,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全面解析申报制度,答疑解惑,得到了纳税人的支持和配合及好评。 四是跟踪辅导,优化服务。 建立个税纳税户微信联系群,实时处理各单位财务人员反馈的问题,并针对许多财务人员首次承担报税工作,操作和相关业务知识欠缺的问题,开展一对一、多对一实际操作教学,还提供上门辅导申报和远程网络指导服务。在征期系统繁忙时段,及时与纳税人联系沟通,避免系统拥堵带来二次申报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