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融入发展大局 推动工作科学发展

29.03.2017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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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建设

  省人大常委会提出,2017年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紧紧围绕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

  “高质量完成本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最后一个立法年度。”“聚焦民生监督、生态文明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改革工作。”近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工作要点》和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就全年各项工作作出明确部署。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今年是本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最后一个立法年度,必须科学合理安排今年的立法项目,抓好立法规划的落实。”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润新介绍,本届立法规划一类项目共34件,其中已通过28件,今年将安排继续审议1件,初次审议3件,继续调研2件;2016年经省委同意新增3件立法项目,已通过1件,今年安排继续审议1件,初次审议1件。

  根据今年立法工作计划,今年继续审议的法规案为: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云南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初次审议的法规案为: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修正案、云南省信访条例、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禁毒条例(修订)、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另外,云南省学习安全条例、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16件立法项目被列为预备项目,视成熟情况适时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今年初,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贯彻落实好“新法”也是今年全省立法工作的重点。据介绍,省人大常委会将认真总结立法经验,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建立健全起草、论证、审议、协商、表决、评估、立法专家顾问等制度,不断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另外,今年还将统筹做好下一届立法规划编制准备工作,扎实开展规划立项的前期调研,切实选好选准立法项目。

   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省人大常委会在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中提出,要把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点,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今年,我们将综合运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多种形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八个重点方面分别是:

  ——围绕计划、财政工作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有关计划、预算执行、决算和审计及整改等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

  ——围绕深化改革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关于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营改增”改革进展情况的报告,对我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视察等。

  ——围绕民主法治建设开展监督,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听取和审议省“两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云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贯彻实施情况。

  ——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我省林业精准扶贫工作、乡村旅游发展情况、粮食储备和供应保障工作等进行专题调研。

  ——围绕民族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工作情况、关于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等贯彻实施情况。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检查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围绕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开展监督,对滇企“走出去”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围绕代表建议意见以及议案办理情况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审议或研究结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视察和评议。

   完善人大职能提高履职水平

  在《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工作要点》中,除了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外,省人大常委会还明确了提出要加强和改进重大事项决定及人事任免工作、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加强和改进人大改革工作、加强和改进人大自身建设。“着力推动人大工作完善发展,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干净干事、业务过硬的人大干部队伍,是我们始终的努力方向。”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围绕完善人大职能,制定和落实改革举措,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提高人大履职工作水平。同时,将对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跟踪问效。

  在代表工作方面,将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及时通报重要事项,推动加强“一府两院”与代表的联系;建立健全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视察、评议办法,探索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公开;推进代表履职档案建设,加大对代表履职监督力度;总结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履职经验,宣传代表依法履职的先进事迹。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省人大常委会明确要求,要着力加强自身建设,统一思想和行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夯实思想基础,不断提高人大服务保障工作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云报全媒体记者 瞿姝宁/文 孙晓云 李秋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