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探索新模式办理涉黑案

09.09.2015  17:47

      蒙自市是“中国石榴之乡”,出产的石榴远销海内外,备受人们喜爱,但近年来,石榴市场的涉黑案件却成为影响当地群众的突出问题,也成为检察机关工作的难点。针对此情况,蒙自市检察院积极探索,于今年1月份出台了“三项机制”,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破解难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项机制”包括,建立侦查审查联动机制,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固定证据,在保证案件办理质量的同时提高效率,节约诉讼成本;退侦实时指导侦查,形成侦查审查联动、警检一体合力办案模式,侦查和审查责任贯穿整个诉讼程序;建立专案组办案机制,受理的涉黑案件均由检察长督办,分管公诉的副检察长及公诉科科长层层负责落实,从提前介入到审查起诉、开庭审理,均须向检察长及时汇报案件办理情况;受案后抽调业务水平高、政治素质好的主诉检察官并配以一至两名助手,组成专案组负责案件办理;建立案件审理跟踪机制,加强法院审判环节的衔接工作,强化庭前会议,及时解决审判环节遇到的相关证据问题和程序问题,抓住重点、难点和焦点,逐个突破,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今年初,该院在受理邓银松等39人涉黑一案后,就根据“三项机制”的要求,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成立了以公诉科长为组长的专案组,细致审查100余册卷宗,并加强与法院的衔接,积极参加庭前会议。经过7天的庭审,公诉人揭开了以邓银松为首的3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内幕,指控该组织成员以成立公司为名,在蒙自市新安所镇石榴街上,为排挤同行竞争实施敲诈勒索10起、故意伤害4起、故意毁坏财物3起、强迫交易2起、诈骗2起、非法拘禁1起、其他违法行为7起,涉案金额高达310余万元。蒙自市检察院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得到了法院的支持,5月6日,蒙自市法院对组织领导者、被告人邓银松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其余3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一年不等刑期。

  “以前整个石榴市场的货运都是他们说了算,商户都怕他们,现在他们被抓了,我们做生意安心多了。”日前,蒙自市检察院检察官来到新安所镇石榴街进行案件回访,商户包某高兴地说。

  记者了解到,自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蒙自市检察院不断树立正确理念,强化工作措施,采取多项举措大力提升司法行为规范化水平。在“三项机制”实施后,已经办理涉黑案件3件53人,为深入推进平安蒙自建设,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