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蒙自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亮点纷呈

12.01.2016  18:01

蒙自市在“十二五”期间,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认真开展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建立了各部门联动机制,共同推动生态保护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和完成。 

一、生态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为了抓好生态市创建工作,我市于2011年成立了蒙自生态市建设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蒙自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工作。2013年2月《蒙自生态市建设规划》已通过省、州专家组审查。目前,我市成功创建文澜镇、新安所镇、草坝镇、芷村镇4个省级生态乡镇;7所省级绿色学校,3个省级绿色社区;17所州级绿色学校,68个州级生态村委会(社区)。 

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蒙自市辖区内涉及排水企业共21家,其中,有国控企业4家,市属监管企业17家,均根据排污许可证年审的相关管理规定,严格进行年审。全市有污水处理厂1个,一期工程生产规模2万吨,处理能力2万吨。二期工程生产规模2万吨,现已投入使用,日处理能力4万吨。目前,计划投入2200万元对污水进行深度处理,投资5000万建设再生水利用工程。2015年污水处理量9086.1万吨,化学需氧量削减2333.39吨,氨氮量削减344.16吨。市城市排水公司在要求的时限内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取得联网报告。 

三、重金属污染防治得到加强。蒙自市专门制定《蒙自市2014年重金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和落实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被列为经常性整治对象的企业,每月至少现场环境监察一次。支持蒙自矿冶公司开展重金属冶炼废水深度处理零排放示范项目,铅铜镉废渣制取硫酸铜、精镉生产新技术开发示范工程,铅锌硫化矿选矿废水深度处理及利用工程,锌冶炼烟尘治理工程等项目,确保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得到整治加强。 

四、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成效显著。近年来,蒙自市争取农村生态环境相关项目资金共770万元,通过实施文澜镇余家寨村落环境综合治理、芷村镇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庄寨水库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文澜镇南山屯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一批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有效缓解了由于农村两污设施建设滞后带来的面源污染加剧问题。 

五、生态林建设取得进展。蒙自市森林覆盖率19.4%,林地面积153.34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47.08%,其中:商品林面积73.36万亩,占林地面积的47.8%,公益林面积79.98万亩,占林地面积的52.2%。公益林中,国家级公益林65.99万亩,省级公益林13.99万亩,共涉及10个乡(镇),55个村委会、1个自然保护区和1个国营林场。蒙自市公益林共涉及管护责任单位62个,划分管护责任区482个,聘请专职护林员482人,聘请专业队50人。与林权所有者签订国家级公益林禁伐协议3份、限伐协议399份,签订省级公益林限伐协议237份。十二五期间,共拨入公益林资金4452.44万元,公益林管护能力不断加强。 

六、水土保持工作进一步加强。在河道治理过程中,积极运用生态建设理念和技术,改浆砌为干砌,改直面为斜面土坡,逐步改善河道生态功能。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做到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同时,大力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水土流失。近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3平方公里。强化林木采伐限x限额管理,严格采伐申报审批程序,做到按计划申请,按申请设计,按设计发证,持证采伐和及时做好伐区验收工作。2012—2015年全市共计办理商品材采伐证2132份,采伐量  13.3万立方米,出材量9.53万立方米,办理木材运输证合计7.89万立方米,严格控制在上级下达计划指标范围内,没有超指标超范围审批和采伐情况。2012—2015年共审核上报征占用林地报件31项工程,共征用林地面积95.16公颂,严格控制在每年50公顷的指标范围内,没有超指标超范围征占用林地的情况。 

七、水源地保护责任得到落实。蒙自市饮用水源地分别为菲白水库、庄寨水库和五里冲水库,均为地表水。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相继出台实施《五里冲水库保护管理条例》、《蒙自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五里冲水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五里冲水库防洪应急预案》、《五里冲水库应急响应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等办法,把环保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与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对五里冲水库南面山进行全面封禁治理,在水库流域区库区东面坡种植旱冬瓜水保林460亩,共计8万株,种植苗木2.5万株,被伐光的南面山恢复原生态环境;实施五里冲水库库区防护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建成5公里SS级钢筋砼防护栏+防护网防护设施,对水库区域周边非法采矿点进行专项整治,炸封了19口矿洞,有效地保护了水源水库安全;积极推进农村卫生公厕、沼气池、节柴改灶等建设,在菲白、庄寨、五里冲等3个水源水库设置了环保宣传牌,道路交通运输安全警示牌,水源保护禁令牌,实施庄寨水库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确保水源水库得到保护。 

八、重要湖泊流域水污染防治不断加强。长桥海水库属蒙自市重要胡泊,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兼顾工业供水并具有防洪、旅游、渔业及调节气候等多种功能的中型水库,库容5300万立方米,正常库容4008万立方米,水质保护目标为三类,现为劣五类。为保护长桥海水质、恢复其生态功能,我市编制了《蒙自市长桥海环湖截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严格落实《红河州长桥海大屯海三角海水污染防治规划》。投资700万元,对长桥海水库进行清淤,投资9500万元,对长桥海水库两大入库河流(犁江河、沙拉河)进行全面整治。工程全面实施完成后,长桥海水库水质可得到有效治理,水质有望达到三类标准。不断加强湖泊周围面源治理,投资7000多万元,实施城市面源污染和农村面源污染截流处理工程。实施农田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对长桥海周边涉及的2个乡镇、5个村委会、7个村民小组,共计29000亩土地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高效、低残留农药和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推广实施“一池三改”(建设沼气池和改灶、改厕、改圈)等工程和技术,减少农村面源污染。成立护库、护河管理队伍,完善巡察制度,加强水政、环保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体系,严肃查处水事、水污染违法案件,坚决整治非达标排放,切断污染源。 

九、大气污染防治迈出新步伐。蒙自市高度重视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根据省、州相关大气污染防治的文件精神,制定《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红河州蒙自市实施细则》,并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对重点企业的日程监察工作,确保空气质量稳定保持国家二级标准。2013年—2015年,蒙自市全年API指数达到100(优良)的天数分别为351、343和355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百分比分别为96.2%、93.9%和97.3%,城市空气质量继续保持稳定,达到国家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符合大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建设完成蒙自城区PM2.5自动监测站,实时监测我市城区空气气象质量,并于2015年4月1日起已正式向蒙自市民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