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家禄常务副厅长讲廉政党课并进行廉政谈话

28.10.2015  20:17

 

10月28日,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董家禄为分管部门领导干部讲集体廉政党课并进行廉政谈话,认真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和《中共云南省公安厅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关于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要求。

 

 

董副厅长首先听取了分管部门今年以来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各部门能够按照省厅党委的要求狠抓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工作表示肯定。并指出,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工作要常抓不懈,不能紧一时松一时,必须反复强调、时时提醒。并为参会的领导干部详细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董副厅长要求,要认真学好两项党内法规,把党规党纪牢牢刻在心上。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是在党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准则和条例作为党内法规,都是“带电的高压线”,执行起来不能搞特殊、不能有例外。全体党员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副厅长要求,要深入治理“为官不为”,结合工作找差距,找不足。  “为官不为”侵蚀的是干部的思想,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败坏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丢掉的是人民群众的信任。董副厅长对当前厅机关个别领导干部存在在岗不在状态,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对工作不思考、不研究、不琢磨;缺乏责任担当,回避矛盾推卸责任;疏于管理,队伍没有战斗力以及抓党风廉政建设走形式、走过场等情况进行了严肃批评。要求领导干部要以治理“为官不为”的  “十种情形”为重点,找不足、找差距,通过治理真正形成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良好氛围。

 

董副厅长希望分管部门领导干部一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带头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保持昂扬向上的进取心;二要正确看待名利得失,对权力要有敬畏之心,始终保持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决不能把手中的权力异化为牟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三要保持良好心态,懂得感恩,知足常乐,用自己辛勤的汗水回报社会、回报组织、回报人民;四要善于学习,争当行家里手,加强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五要善于创新,打开工作局面,善于在研究状态下工作,敢闯敢干,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解决矛盾和问题;六要善于团结,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沟通协调,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环境;七要从严要求自己,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坚持原则、坚守底线,不触红线,廉洁自律;八要坚持以实干论英雄,弘扬“三严三实”精神,以强烈的事业心和勇于进取、敢于担当的实干精神,努力推动本警种本部门的发展进步。

 

会后,董副厅长和分管部门主要领导就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进行了交心谈心。厅警令部、反恐总队、禁毒总队,科信处,科信办副处以上领导和厅政治部、纪委负责同志参加了听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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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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