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亚林局长在开展推进片区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专题活动会上的讲话
在开展推进片区贯彻落实煤矿安全
“双七条”专题活动会上的讲话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副主任 省安委办 主任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局长 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 杨亚林 |
(2013年6月 17 日)
同志们:
扎实推进《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是第1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要内容之一。在全国、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之际,贯彻落实煤矿“双七条”很有意义。今天,我们在师宗县召开现场推进会议,旨在深入贯彻落实煤矿“双七条”,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充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有一句话叫做“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思想认识的高度,决定着工作推进的力度。近期以来,全国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作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强调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国务委员王勇同志于5月17日在贵阳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强调煤矿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要采取有效措施,必须下决心关闭年产9万吨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的煤矿,坚决遏制当前煤矿重特大事故反弹和多发易发的势头。
我省煤炭资源丰富,截至2013年4月底,全省有持证煤矿1109个,其中井工矿井1066个,煤矿数量居全国第三,位列贵州、四川之后。全省煤矿多、小、散、弱,1109个持证矿井中,产能小于30万吨/年的煤矿有1091个,占煤矿总数的98.38%。全省煤炭生产布局呈现以乡镇煤矿为主、国有煤矿为辅,小型煤矿为主、大中型煤矿为辅的格局。多数煤矿煤层赋存地质条件差,开采环境恶劣,自然灾害严重,采煤工艺落后,机械化水平不高,安全保障能力弱。煤矿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形势依然严峻,指标控制的压力依然很大。
截止6月10日,全省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24起、死亡3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4起、17人。虽然,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我们不能掉以轻心,富源县、师宗县曾经发生过影响较大的特别重大事故,必须吸取血的教训,痛定思痛,进一步警醒起来,举一反三,必须认清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充分认识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要求,强力推进煤矿安全“双七条”的贯彻落实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虽然短短188个字,但是抓住了煤矿安全的关键和要害,字字重千斤,条条都是生命线,是血的教训总结。这里,我和大家一起温习这《七条规定》:一是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二是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三是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四是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五是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六是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七是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这七条我们必须字字牢记,句句落实,尤其是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不要怀有侥幸,国家的标准只会越来越高,要求只会越来越严,煤矿企业主要提早动手,以管用为目的,抓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是针对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深层次、普遍性问题和煤矿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的,是增强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根本对策。
省政府高度重视贯彻落实煤矿“双七条”,由刘慧晏副省长挂帅,把“双七条”的宣传贯彻纳入“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按照“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的要求,在深化煤矿整顿关闭,推进采掘机械化、自动化和管理信息化,建设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大力提升煤矿应急救援能力,规范煤矿用工制度,强化矿工安全培训7个方面攻坚发力,不断增强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在此,我再强调几点硬性纪律要求。
——煤矿企业必须执行和落实“双七条”的主体责任。煤矿矿长、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煤矿实际控制人必须按照签订的承诺书兑现承诺;必须在出入井的显著位置公示《七条规定》、《矿长的承诺书》、煤矿“七证”复印件、批准的采矿范围、矿领导下井带班计划及行政监管部门的举报电话;必须把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不断提高煤矿自身防灾、抗灾能力。
——煤矿矿长必须参加“双七条”宣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凡考试不合格或没有参加考试的煤矿矿长,由省级有关部门暂扣或吊销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必须结合本矿实际制定实施细则,逐条分解,明确责任,开展矿工学习《七条规定》专题培训并组织考试;必须按照《七条规定》的具体内容及要求,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全面整改安全隐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停产停工进行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法。对违反《七条规定》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按规定的处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严厉追究矿长的直接责任;对违反《七条规定》发生较大事故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整顿,暂扣有关证照,矿长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吊销矿长资格证,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发生重特大事故的煤矿,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吊销煤矿有关证照和矿长资格证,矿长终生不得担任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
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要坚持做到宣传与督导、培训与执法,选树正面典型与查处剖析反面典型紧密结合起来,多渠道、多层次向所有煤矿深入宣传“双七条”。
三、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及省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13年6月至9月底在全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级政府、各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要紧紧围绕“产业建设年”的中心任务,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势推进大检查工作。此次大检查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到秦光荣书记、李纪恒省长等领导同志都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和要求,国务院常务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都作了专门部署,6月14日省政府专门召开了动员大会,省长作了重要讲话,大检查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我们要把集中开展大检查工作作为当前做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铁的决心、铁的标准、铁的手腕,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并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过程。各级政府要明确责任,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动员部署到企业、责任落实到企业、监督检查到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结合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宣传发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总结报道典型和经验。
二是要创新检查方式,层层签字认可检查结果。大检查以企业全覆盖自查为基础,辅以专家检查、部门分片督查、州市交叉检查,全方位推动工作。第一,实行表格式精细化检查,逐项对标自查、逐条登记汇总、逐级组织上报、分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检查结果由检查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签字认可,并按要求进行网络填报;第二,实行分片包干督查。明确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的督查地区,从动员部署到自查检查、从挂牌督办到整改重大隐患和存在问题都要包干到底;第三,积极探索建立专家检查机制。充分依托行业协会、国有大型企业和中介机构的技术力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让更多的专家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探索,形成政府牵头、企业自查、专家检查、部门督查、社会参与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机制和格局。
三是要严格实行“三个三”的要求。第一,坚持“严、细、实”三字诀,确保大检查做到严肃、认真、负责,深入、细致、到位,真查、真改、真实,绝不走过场、搞形式、打折扣、留死角。第二,确保实现100%的企业全覆盖检查、100%的隐患挂牌整改、100%的建立安全检查档案“三个百分之百”。第三,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地方政府的领导责任“三大责任”。
四是要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大检查的过程就是全力推进安全监管的过程,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铁纪律、刚执行,必须做到大检查与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整改安全隐患、“打非治违”、严格行政许可结合起来。对非法违法行为和企业存在的问题要敢于动真、敢于碰硬,做到零容忍、严执法,依法铁腕进行打击和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证否决”,对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但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
五是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要求,对举报安全重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1000元至1万元;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奖励3000元至3万元。同时,强化安全生产约谈、通报、挂牌督办和黑名单等制度,严格追究大检查工作不力、重大隐患治理不到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突出的责任。
同志们,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企业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平台的作用,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抓好“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抓好《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的贯彻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重大事故,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为实现“翻两番、增三倍、促跨越、奔小康”的目标作出努力和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