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柳清菊等一批妇女典型和集体 荣获全国妇联表彰
3月1日,全国妇联“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暨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城乡妇女岗位建功活动先进集体(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我省柳清菊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并作为我省获奖代表参加了表彰大会,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接见。柳清菊是我省首个获得这一殊荣的女性,现任职云南大学工程技术研究院院长、云南省微纳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3月8日,中宣部和全国妇联将通过中国网络电视台“最美人物”发布平台,将柳清菊等本届10名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作为全国“最美巾帼”向社会发布。
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我省9名个人是:昆明市妇联主席杨文惠,楚雄州大姚纳苏民族手工艺品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楚雄州妇女彝绣协会常务副会长樊志勇,文山州文山市开化街道永通社区党委书记陆永艾,昭通市昭阳区凤凰街道办事处文渊社区党支部书记赵声跃,大理州南涧县凤祥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常加凤,德宏州芒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蒋成芹,省地方税务局规费处处长李红,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研发总控部高级工程师刘丽芬,省公安消防总队昆明支队政治处副主任任秀婷。
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的我省6个集体是: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正阳女子岗、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院、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妇委会、临沧市人民医院、昆钢重型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机修厂行车组、中国人民解放军77208 部队67 分队女子地震救援队。
我省有50个单位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25人荣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15个单位荣获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
(省妇联宣传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