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10人获聘全国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

19.11.2015  14:06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旅进程,加强社会监督,完善全社会共同参与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机制,近日,国家旅游局开展了从各界人士中选聘万名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的活动。经曲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推荐、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审核、国家旅游局发证 ,我市有10人被聘为全国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聘期为两年。
      被选聘的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是从人大、政协、相关部门和企业、专家学者中推选而来,他们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旅游服务行业相关标准, 通过明察暗访的工作形式,对旅行社、景区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旅游经营者、导游、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以及旅游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并对旅游活动中是否存在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欺诈、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行为;商品和服务是否明码标价、质次价高、假冒伪劣;旅游客运车辆是否存在违法运营等方面进行监督。
      此外,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还可就如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改进旅游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社会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曲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将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将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于20日内向社会监督员反馈。(王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