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责令云南惟康医药有限公司等12家药品经营企业限期补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的公告
07.10.2014 19:36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责令云南惟康医药有限公司等12家药品经营企业限期补办药品经营许可证 变更登记手续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云南惟康医药有限公司等12家药品经营企业(详见附件)在企业原许可注册地址及仓库地址停止药品经营活动,且未按要求办理相关停歇业及变更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请各被公告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到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管处办理相关变更手续,逾期未申请办理的视为放弃药品经营资格,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依程序注销被公告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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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药品市场监管处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07.10.2014 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