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法药品广告公告(2015年第4期)
08.06.2015 19:40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云食药监信函〔2015〕153号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法药品广告公告
(2015年第4期)
为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规范广告发布秩序,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规定,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4月份监测云南省各级新闻媒体发现的7个非处方药、2 个处方药及 8个其他类严重违法广告(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各有关大众媒体应立即停止药品及其他类违法广告的刊播,严禁刊播处方药广告。有关药品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应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主动接受刊播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整改承诺。
各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稽查局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组织对销售违法药品广告品种的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公告后仍继续发布违法广告或一个月内不按要求整改的企业,及时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暂停销售措施,暂停其违法广告品种在全省的销售。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来源: 药品市场监管处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08.06.2015 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