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部分违法广告药品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

09.10.2017  19:51

近日,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规范药品广告发布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违法广告药品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

一是对严重违法药品广告品种采取省内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二是要求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应立即停止违法广告发布,并按照省局《药品广告审查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试行)》第二十条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可向省局提供相关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申请材料,省局根据整改情况依法做出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决定。

三是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部门及时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相关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