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抓好禁毒相关工作
为巩固和深化全省禁毒人民战争成果,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禁毒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禁毒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监管,严防流弊发生,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
一是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全面部署禁毒各项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禁毒工作的统一部署, 认真做好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工作,省食药局高度重视,要求系统各相关部门将禁毒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依法审批,保障市场供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要求,严把审批关,2017年共办理药品生产企业购买罂粟壳11家、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备案12家,《特殊药品购用证明》14份,《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30份。有效保证了市场正常供应。
三是加大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力度,严防流弊事件发生。省食药局迅速部署工作,安排全省22家经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要求属地监管部门抓好企业自查自纠督查工作,对开据发票时填写不规范、审核客户资料不及时、不严格等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四是开展专项整治,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云南实际,下发了《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云食药监市〔2017〕21号),进行重点整治。
五是加强特殊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强化属地监管职责。下发了《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工作的通知》(云食药监市〔2017〕61号),切实把日常监督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特殊药品不流入非法渠道。
六是积极参与药物维持治疗,进一步加强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按照省禁毒委的统一部署,积极支持并参与美沙酮社区维持治疗试点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