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强化三转变抓作风整治

28.08.2015  19:02
 

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一手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放松,一手抓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不动摇,三强化三转变抓作风整治,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制定《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风整治和督查办法》,成立作风整治和督查领导小组,严格作风整治和督查工作,及时对全市系统作风纪律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对被通报人员进行严肃批评,要求深入检讨;聚集“四风”,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扎实整治“庸、懒、散、奢、横”等突出问题,完善制度,规范行为、防范风险,以上率下,作风上争当表率,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有效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

二是强化学习教育,转变监管理念。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云南省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云南省党政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丽江市治理庸懒散奢行为问责办法(试行)》等各项规定,切实增强监管为民、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自觉意识,树立“抓监管促发展”的全新监管理念,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进行谋划和安排部署,全面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思维方式。制定印发《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着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整治方案》,着力强化纪律建设,深入开展“四品一械”专项整治,强化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把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作为发展食品药品行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抓服务保安全”的理念,转变思维方式,改变过去重审批、轻监管,以审批代监管的做法;按照《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局机关及干部职工挂钩联系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充分发挥挂钩联系点的示范带头作用,着力为全市食品药品经济产业发展服务。

 

来源: 丽江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