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强化基层药品安全监管 “一乡一所”配备专业监管人员

22.11.2015  11:16

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要构建“专兼结合,以专为主,以协为辅,乡不漏村,村不漏点,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层药品安全监管网络。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意见》从加强全省药品监管体系体制机制建设、落实药品质量安全责任、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保障措施7个方面提出了25条具体措施。

意见》强调,要夯实监管基础,加强基层监管体系建设。要“积极推进基层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一乡一所”原则在各乡镇、街道组建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备专业监管人员,乡镇、街道、村社配备协管员、信息员,构建起“专兼结合,以专为主,以协为辅,乡不漏村,村不漏点,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层药品安全监管网络。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办公用房建设和执法基本装备配备的要求,配备执法交通工具和现场快检、调查取证等装备,保障办公和执法的基本要求。

意见》还提出,要完善监管制度。包括建立最严格、覆盖全过程的药品监管制度,制定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决策、风险监测、药品认证、药品注册审评等专家库建设;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合理;根据药品监督管理上位法律法规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建立以问题为导向,监督检查、监督检验、药品安全性监测评价三结合的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督促指导生产企业建立药品上市后风险管理制度和事故防范、处置、报告等工作制度,提高药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强化药品召回监管力度。

云南日报 记者 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