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水土流失应怎么样处理?

06.11.2015  12: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水土流失,可以由农民个人,联户或者专业队承包治理,也可以由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投资投劳入股治理。实行承包治理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应签订承包治理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承包治理合同转让给第三者。